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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毒尚且还不食子”,1993年,5岁女孩偷吃油渣,被母亲灌热油烫死。7年后母亲

“虎毒尚且还不食子”,1993年,5岁女孩偷吃油渣,被母亲灌热油烫死。7年后母亲出狱,竟对女儿的骨灰下手。这个女人为何要下如此毒手。

说这话的人叫燕志云,青海西宁一个鞋帽厂的女工。她不是精神病,法庭精神鉴定做得清清楚楚。她就是一个被重男轻女思想腌入味了的母亲,一个把人生所有不如意都算在女儿头上的狠人。

燕志云头胎生了个儿子,宝贝得跟什么似的。1987年又怀上了,她盼着再添个带把的,结果生下来是个闺女。正好赶上计划生育严查,超生罚款加开除,夫妻俩双双丢了工作。

从那一刻起,燕志云就把这个叫苏丽的小姑娘当成了灾星、扫把星,觉得是这丫头毁了她的人生。

苏丽刚满月就被送走寄养,后来接回家,过的根本不是人的日子。

哥哥苏超顿顿红烧肉、白米饭,苏丽连口剩饭都捞不着。冬天哥哥穿棉袄,苏丽裹一件单衣在冷屋子里发抖。尿床了就打,掐到屁股出血才停手。苏丽被打怕了,听见母亲咳嗽都哆嗦,生生吓出了大小便失禁。

1990年,3岁的苏丽饿得实在扛不住,偷吃了几口鸡食。燕志云发现后,直接用针和膨体纱线把孩子的嘴给缝上了,还罚她跪搓板跪了一个小时。

邻居看见了跑去居委会反映,报纸都登了,可那个年代对虐待儿童没什么硬手段,这事最后不了了之。

真正要命的是1993年3月2日。

那天燕志云给儿子做红烧肉,锅里熬着猪油,金黄喷香的油渣滋滋响。5岁的苏丽饿得前胸贴后背,趁母亲不注意,偷偷捞了两块塞进嘴里。

就这么两块油渣。

燕志云看见了,一巴掌扇掉孩子手里的残渣,揪着头发往墙上撞。这还不够,她转头看见锅里翻滚的热油,直接舀起来,掰开苏丽的嘴灌了进去。滚烫的油从口腔一路烫进食道、胃里,苏丽疼得满地打滚。

燕志云没送医院。她就这么看着女儿在地上哀嚎了七天七夜。苏丽嘴里全是水泡,喝不了水吃不了饭,连呼吸都带着刀子割一样的疼。3月10日凌晨,这个5岁的孩子在极度痛苦中断了气。

法医验尸的时候,看见孩子身上新旧伤痕叠在一起,没有一块好皮,当场掉了眼泪。

案子很快破了。法院以虐待罪判了燕志云七年有期徒刑。

为什么是七年?因为1993年的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致人死亡的,最高刑期就是七年。法院已经顶格判了。

七年。一个5岁孩子被活活折磨死,亲妈只坐七年牢。

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后面的事。

2000年,燕志云出狱了。七年大牢没让她反省哪怕一秒钟。她满脑子想的还是恨,恨那个死去的女儿毁了她的人生。她到处打听苏丽的墓在哪,找到之后直接扛着铁锹挖开了。

骨灰盒摔碎在地上,她把骨灰撒了一地,用脚狠狠踩踏,嘴里骂着“扫把星”“灾星”。踩完了,当晚就收拾家当,带着丈夫和儿子连夜逃出西宁,从此人间蒸发。

这件事当时轰动全国,可现在网上能找到的最新消息,也就到这儿了。燕志云逃去了哪儿、现在活没活着,没有官方通报。有网友推算她1956年出生,现在快70了。

但没人知道她在哪,也没人知道她有没有为当年的暴行真正付出过代价。

这个案子最让人寒心的,不是燕志云一个人坏。是她身边所有人,几乎都选择了“算了”。

邻居看见了缝嘴的事,报了居委会,没了下文。丈夫全程冷眼旁观,从来没拦过一次。法院判了七年,已经是当时的顶格,可一条命换七年,这笔账怎么算。

那个年代没有《反家庭暴力法》,没有强制报告制度,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几乎空白,外界想插手都找不到抓手。

苏丽短暂的一生,从头到尾都是黑暗。她不是被陌生人害死的,是被本该保护她的人,一口热油、一根针、一拳一脚慢慢磨死的。

燕志云出狱后掘坟踩骨灰那一下,彻底撕掉了最后一点“母亲”的伪装。那不是一时冲动,是积攒了多年的恨,对着一个死去的5岁孩子发泄。她恨的不是苏丽做了什么,她恨的是苏丽存在本身。

我一直觉得,“虎毒不食子”这句话在燕志云身上根本不成立。老虎不吃自己的幼崽是本能,而燕志云对亲生女儿做的事,比野兽残忍一万倍。她坐七年牢出来,想的不是赎罪,是把一个死人的骨灰再踩一遍。

这个案子过去三十多年了。现在我们的法律完善了,虐待罪最高刑期从七年提到了十年,还多了好几部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

可每次看到苏丽的故事被翻出来,评论区还是一样愤怒。为什么?因为法律能判刑,判不了一个人的良知。燕志云这样的人,法律给了她七年,可她心里那杆秤,从一开始就是歪的。

说到底,苏丽的悲剧不只是一个人的恶,是一个时代的冷漠和制度的空白,合在一起把一个5岁的孩子推向了深渊。

我们记住这件事,不是为了消费苦难,是为了让后来的人别再经历同样的黑暗。苏丽如果还在,今年该35岁了。她死的时候手里捏着两块油渣,那可能是她这辈子吃过最香的东西,也是她要命的最后一顿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