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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公安部密令抓捕赖昌星,赖昌星收到一个秘密电话,说了一句话,赖昌星听到

1999年,公安部密令抓捕赖昌星,赖昌星收到一个秘密电话,说了一句话,赖昌星听到后脸色大变。是何人打电话给赖昌星,又说了什么?让赖昌星如临大敌。

1999年8月10日深夜,厦门远华集团的红楼里,赖昌星刚处理完手头的事务,桌上的私密专线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来电的是时任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的庄如顺,据相关记述,他告诉赖昌星,公安部门已经下令收网,让他尽快做好准备。

挂了电话,赖昌星脸上的肌肉绷得紧紧的,转头就叫来了司机和贴身亲信,声音压得很低却没有半分慌乱,让人收拾现金和护照,通知家里人分批动身,尽快离开厦门。

他没选坐飞机,也没走客运码头,这两个地方的布控消息,庄如顺早在前几通电话里就提醒过他。从8月10日深夜到12日中午,庄如顺前后打了四通电话:第一通透露专案组即将收网的风声;

第二通(8月11日11时30分)指使赖昌星出逃,并叮嘱不要用固定电话和熟悉的号码联系任何人,接到陌生联系一律不理,把手机关掉;

第三通(8月12日凌晨1时)催促赖昌星尽快动身,提醒福建沿海已经布控,广东方向暂时还没有;

第四通是赖昌星当天中午抵达香港后主动回电报平安,庄如顺又叮嘱他"走得越远越好"。

当晚,赖昌星连夜出逃,次日上午辗转赶到深圳,再从陆路设法偷渡至香港,家里人也分批往香港方向汇合。

等几天之后专案组的人推开红楼大门时,主楼里早已人去楼空,核心账本和关键物证也被提前转移了大半。

很多人后来说起这几通电话,都觉得是庄如顺念着交情,才冒险给赖昌星通风报信。

可事实上,两人的交情从来都不是靠情面维系的,而是实打实的利益绑在了一起。

早在远华走私生意最红火的那几年,赖昌星手里押着上百辆走私汽车,全是没有合法进口手续的"黑车",根本没法正常上牌售卖。

是庄如顺利用手里的职权,指使下属编造虚假事实,违法办理了121部走私车的《罚没证》,把没有手续的黑车洗白成了合法车辆,帮赖昌星打通了走私汽车销赃的最后一道关口。

作为回报,赖昌星前后给庄如顺送了一辆丰田佳美轿车和现金,折合人民币五十多万元。

从这笔交易做成那天起,两个人就成了利益共同体。

庄如顺心里比谁都清楚,赖昌星一旦落网,自己受贿、滥用职权的问题肯定藏不住。他打这几通电话,很大程度上是在为自己留后路。

其实专案组在正式收网之前,也曾布下缓兵之计。

当时远华集团反侦察意识极强,核心人员藏得深,关键证据也摸不准,专案组一度放出"办案人员将撤回北京、调查暂告一段落"的消息,想等赖昌星放松警惕、回到红楼露面时再收网。

而庄如顺因为职务权限,能接触到专案组的部分核心部署,也知道了这一佯装撤兵的安排,转头就把情况透露给了赖昌星。

也正因为如此,赖昌星没有完全相信"专案组撤走"的消息,一直留着出逃的后手,所以接到最终收网的风声时,才能在短时间内安排好一切。

纸终究包不住火。赖昌星出逃后没多久,专案组顺着通话记录查出了泄密者,庄如顺和远华集团的利益往来也随之浮出水面。

2000年10月30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庄如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3年11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庄如顺受贿罪部分改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滥用职权罪部分维持有期徒刑七年,合并执行死缓。

而赖昌星经香港辗转逃到加拿大,在温哥华一躲就是十二年。

他买房产、请律师,多次申请难民身份,想尽办法要长期滞留,可最终还是在2011年7月23日被遣返回国。

2012年5月18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赖昌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行贿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几通电话,让庄如顺换来了死缓的判决,也让赖昌星多流亡了十二年,最终都没能逃过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