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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女子父亲去世,她在整理父亲遗物时,想起父亲有100000元存款,但不知道

北京,一女子父亲去世,她在整理父亲遗物时,想起父亲有100000元存款,但不知道密码,她就带着父亲的死 亡证明,还有户口本,去银行取款,银行却要求她证明“我爸是我爸”。

她拿出父母的结婚证,还有独生子女证,银行却说无法确认亲子关系,女子跑了一个多月,崩溃大哭:“如果只是几千块钱,我宁可不要也不会这么折腾!”女子走投无路了,一纸诉状把90多岁的奶奶告上法庭。

问题看着出在亲子证明上,真正需要解决的却不止父女关系。2024年4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自同年6月1日起,把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简化提取限额统一提高到5万元。

张女士父亲留下的存款约10万元,已经超过简化办理范围。更关键的是,张女士奶奶仍然健在。按照民法典的继承顺序,子女和父母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银行不能只确认张女士是女儿,还要确认奶奶是否继承、是否放弃,以及全部存款最终由谁取得。

类似难题并非只在北京出现。2018年,重庆巫溪居民李某甲去世,银行账户留有存款。李某甲配偶梁某已经75岁,身体患病,梁某与子女等七名继承人对存款分配意见不一。

2023年1月29日,梁某儿子李某乙到巫溪县人民法院徐家人民法庭求助。次日,法官王林林带领审判团队来到梁某家中,在院坝里组织七名继承人调解。

部分子女起初认为存款应由几个兄弟分配,法官说明儿子、女儿继承权平等,也说明配偶的合法权益。经过逐人确认,七名继承人同意由梁某继承全部存款。法院当天出具生效调解书,梁某凭文书到银行办理了领取手续。

这类司法文书的作用,不是制造家庭矛盾,而是把每名继承人的意见固定下来。2021年7月,重庆彭水冯某、豆某的女儿冯某兰因病去世,银行卡内有27万余元,其中还涉及夫妻共同财产。

2021年8月,公证机构确认配偶、子女、继子女和父母等八人共同继承。后来,存款由冯某兰配偶王某掌握,两位老人没有拿到应得份额。2022年3月底,冯某、豆某向彭水县人民检察院求助。

检察官廖建华核查公证卷宗和账户情况后支持两位老人起诉。2022年6月21日,法院判决王某支付近6万元,判决生效后款项执行到位。

再看张女士的经历,事情便清楚了。2024年9月,张女士父亲因肝硬化去世,临终前长期昏迷,没有留下遗嘱,也没有交代账户密码。张女士母亲和爷爷早已去世,奶奶年近九旬。

张女士办完后事数月后才想起父亲的存款,随后带齐死亡证明、户口簿和个人证件到银行。银行可以查询账户,却发现张家三代共用一个户口簿,户主不是张父,户内还登记着姑姑和大爷。

结婚证和独生子女证能说明部分家庭关系,却无法直接处理奶奶的继承份额。

张女士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机构要求补充奶奶的人事档案。奶奶原单位三十多年前已经停止经营,档案一时无法取得。张女士只能委托律师提起继承诉讼,把奶奶列为案件当事人。

奶奶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法院据此组织调解,确认张父银行卡内资金由张女士继承。银行核实调解书后办理支付。

张女士口中的“告奶奶”,并不是祖孙争产,而是通过法院把奶奶的真实意愿和张女士的继承资格写进生效文书。

信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