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怕了!”湖北,一名独居女生在家睡觉时,一名男子自称维修师傅,用密码开门试图进入,女生被吓得瞬间清醒,衣服还没穿好,门就被对方打开。女生质疑师傅从何处得来的密码,师傅:物业给我的!女生:我怎么不知道你要来维修?
事情发生在2023年8月17日。报道中化名李女士的租客因身体不适留在公寓休息,上午听见轻微敲门声后,房门很快被密码打开。维修人员称受公寓管家安排前来修空调,密码由管理方提供。
李女士确实提交过报修,却选定当日18时至22时上门。上午没有电话确认,也没有改约通知,报修申请为何会变成随时进门的许可,李女士无法接受。
类似争议后来进入人民法院案例库。2024年9月12日,彭某莉与李某华、陈某峰签订一年期房屋租赁合同,月租金2000元,押金2000元。
9月20日,彭某莉与母亲、孩子入住。房门使用电子密码锁,修改密码权限一直掌握在两名出租人手中,彭某莉无法自行更改。
陈某峰准备出售房屋后,把开门密码交给房产中介。中介随后多次带客户进入,彭某莉事前并未同意。彭某莉反复提出异议,说明陌生人掌握密码已经影响家人生活,相关安排仍未停止。
2024年12月30日,彭某莉提出退租,2025年1月3日搬离。双方因合同解除和押金返还发生争议,彭某莉起诉至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5年3月19日,一审法院认定出租人未保障承租人安宁使用住宅,判令解除合同并返还2000元押金。两名出租人上诉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8日维持原判。
裁判关注的不是房产证登记人,而是租赁期间谁依法占有、使用住宅。出租人保留管理权限,不代表可以把密码交给第三人,更不代表第三人可以不经确认直接入户。
2023年6月6日,德安县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开转载过上海松江的一起租赁纠纷。王小姐上班途中接到房东李阿姨女儿电话,对方询问王小姐能否到宾馆住几天,理由是需要使用房间办理丧事。
王小姐赶回出租屋时,房间已经被布置用于停灵,电话并非事前商量,而是事后告知。
王小姐随后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返还押金和剩余租金,并主张宾馆费、误工费、精神损害等共计4万余元。
上海松江法院认为,王小姐对承租房屋享有合法占有和使用权,房东未经同意进入并占用房间,已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经法院沟通,双方解除合同,李阿姨退还押金和多余租金,并补偿8000余元。
两个案件把湖北事件中的疑问说明得很清楚。报修、看房或者处理家庭事务,都可能具有现实原因,但进入出租住宅仍应明确人员、时间和方式。
民法典保护私人生活安宁,也禁止未经同意进入住宅等私密空间。发生火灾、燃气泄漏、严重漏水等紧急险情时,管理人员可以为保护人身财产安全采取必要措施;普通空调维修没有同样的紧迫性。
智能门锁管理也有了新规范。GB/T 44602-2024《网络安全技术 智能门锁网络安全技术规范》于2024年9月29日发布,2025年4月1日实施,涉及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
用于公寓管理时,维修权限宜限时生效,开锁前向住户发送通知,维修结束后失效,并保留授权人与开锁时间记录。
李女士在8月18日发布后续说明并决定报警。公寓管家回应称,住户报修后维修人员会自动获得密码,维修时间由师傅选择。
系统能够发出密码,只能说明后台具备功能,不能代替住户在具体时段作出的同意。住宅门被打开前,管理方便利和居住安全之间,必须有清楚的确认程序。
信源:腾讯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