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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5名无辜青年蒙冤入狱,被关押了21年后才无罪释放,令人惊讶的是,5人

1996年,5名无辜青年蒙冤入狱,被关押了21年后才无罪释放,令人惊讶的是,5人暂不考虑国家高额赔偿,他们只有一个要求。

那年金秋时节,夜幕深沉之际,村民周继鼎一家五口突遭砍杀厄运。大女儿周素华因伤势过重不治,其余四人也皆身负重伤,景象惨烈。刹那间,村子被恐慌的阴霾所笼罩。

往日宁静的氛围荡然无存,村民们惶惶不安,夜幕降临后,皆不敢独自迈出家门,生怕被未知的恐惧吞噬。

警方迅速将目标锁定于同村五名青年: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与周在化。他们的身影,自此被卷入这场案件的漩涡之中。此前,有几人与周继鼎家确曾产生过一些矛盾。

这些矛盾多源于诸如计划生育、田地边界等琐碎之事,看似细微,却也在彼此间埋下了不和谐的种子。可这些矛盾只能说明双方有过争执,不能证明他们杀了人。

真正让案件失控的,是随后出现的一连串“口供”。

五人被抓后都否认犯罪,但他们后来反复讲述,审讯期间曾遭到长时间不让睡觉、殴打、电击和撞墙等逼供。周继坤踏出看守所之际,面容浮肿,周身青紫斑驳;周家华身上亦留有烟头烫伤之类的痕迹,二人的惨状令人心生恻隐。

在持续的恐惧和折磨下,五人最终按照办案人员的要求,承认自己参与了杀人。那些供述极不稳定,关于作案时间的表述、凶器的特征描绘,以及具体分工情况,前后均存在明显矛盾,难以自圆其说。

警方也没有找到能够直接证明五人作案的凶器、血衣、指纹等关键物证。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案件中的一些证人后来也改了口。

据多名证人说,他们当初的证言同样是在压力下作出的。开庭之际,那先前宣称目睹五人行凶的18位证人,大多当庭翻供。他们坦承,此前所言非实,此番转变令庭审陡添变数。

一个稚嫩的小女孩被要求指认周继坤,她的眼神中满是迷茫。站在人群前,她左顾右盼,最终却未能从众人里将周继坤认出。最后她才说,是家里的大人教她那样作证。

案子走到这一步,按常理说,证据已经很难支撑有罪判决。甚至有法官在内部讨论时认为,现有证据不足,应当判处无罪。

偏偏就在这个关键时刻,被害人家属听说案件可能无罪释放,情绪突然失控。周继鼎之父径直奔赴法院,于审判长办公室内,决然饮下农药,以决绝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这一意外状况,使案件背负起沉重的舆论与现实压力。本就岌岌可危的审判走向,也因此发生转变。

没有出现新的有力证据,判决却还是落了下来。初审判决结果揭晓,周继坤、周家华二人被判处死刑;周在春获无期徒刑;周正国与周在化均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律的裁决彰显着公正与威严。

此后,经上诉,原判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执行。然而,这一司法变动虽有调整,那五名年轻人的命运轨迹已然扭转,不复从前。

周继坤被关进死缓监区后,因为始终不认罪,几次减刑机会都与他无关。他不断写申诉材料,寄出的信件多达数百封。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和周在化也没有停止申诉,哪怕一次次被驳回,他们仍然坚持喊冤。

转机直到多年后才出现。2007年,警方侦办另一系列抢劫案时抓获刘学。刘学投案归案后,坦白交代1996年发生的那起令人触目惊心的命案,是其纠集人手付诸实施的。

他说出了案发时间、地点、作案工具和财物去向,还指认了现场。尤为关键的是,他的供述正逐步与现场状况相契合。

可这条重大线索并没有立即推动案件纠错,五名被告仍然被关在高墙之内。直到2014年前后,媒体报道、律师介入,案件才重新进入公众视野。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原判存在明显错误,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2017年8月2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认定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宣告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五人无罪。法庭上,白发苍苍的父母哭成一片,五个中年人抱在一起,终于等到了迟来的“无罪”二字。

他们被关押了整整21年,超过7670天。按照法律规定,五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合计金额可能达到数百万元。

但五人商量后,决定一分钱也不要。周继坤面对记者说:“我们被关了21年,这是拿钱能补得回来的吗?我们要钱没有用,我们就要一个要求。”

他们要求彻查案件办理过程,查清谁组织刑讯逼供,谁编造口供,谁在证据明显不足的情况下强行定案,并依法追究责任。他们还希望公开恢复名誉,让乡亲们知道,自己不是杀人犯。

后来,负责此案的一名主要办案人员因涉及该案及其他问题被判刑,但真凶是否已经被彻底追查清楚,案件背后的责任链条是否完整交代,依然是五人放不下的心结。

他们失去的21年,钱买不回来;但如果责任无人承担,类似的悲剧就可能再次发生。迟来的无罪只能还原事实,真正的公道,还必须追问:是谁把无辜的人送进了监狱。

信息来源:"五周杀人案"蒙冤者:暂不考虑国家赔偿 就希望追责——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2018-04-12 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