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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媒体捧红鹅腿阿姨!如今造假翻车,为何买单的学生反被嘲笑?

鹅腿阿姨翻车,真正该被嘲笑的是谁?鹅腿阿姨这件事本身不复杂。江苏连云港的陈秀凤女士在北京卖烤鹅腿,被媒体广泛报道后成了网

鹅腿阿姨翻车,真正该被嘲笑的是谁?

鹅腿阿姨这件事本身不复杂。江苏连云港的陈秀凤女士在北京卖烤鹅腿,被媒体广泛报道后成了网红。结果有人举报,她自己承认鹅腿其实是鸭腿。消息传开,多年口碑彻底崩塌。

这是典型的消费欺诈,动机也明显。鹅腿稀缺且高档,实话实说写鸭腿,卖10块钱都费劲。所谓鹅腿卖16块一个,冻货鸭腿进价才两三块,毛利百分之三百以上。

她的解释避重就轻,说鹅腿断货才改用鸭腿,为了顺嘴沿用了老称呼。问题是鹅腿只卖了两个月,却用了十几年,挂羊头卖狗肉未免太明目张胆。

暂且不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国刑法设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以假充真且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即构成犯罪。

北京就有先例,一对店主夫妇长期用白条鸭冒充烧鸭,按烧鸭价格牟利,三年涉案金额29.2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鹅腿阿姨每天爆单的生意,真追究起来恐怕更严重。

从事实层面看,事情并不复杂,就是一起典型的欺诈事件。

但事件发酵后,网上出现了另一类声音,有人开始疯狂嘲讽高校学生受害者。有人说学生能把劳动法背得滚瓜烂熟,连鸭腿和鹅腿都分不清。

这话说得实在荒唐,对于广东以外的人来说,做熟的鹅肉鸭肉本来就不容易分辨。即使天天吃烧鸭烧鹅的老广,也未必能分清。2012年广州日报就报道过,十家烧腊店五家用烧鸭冒充烧鹅,记者请专家一起去暗访才鉴定出来。

广州的羊城网2017年还专门写了科普文,标题就叫"你吃的可能是假烧鹅"。长期吃这口的人都难分辨,北方上学的大学生分不清有什么可嘲笑的?

更让人不舒服的是,有人把懂劳动法和分不清鸭腿这两件事硬扯在一起,暗示关心劳动者权益的人都是脱离生活的书呆子。

劳动法关系到亿万人的工时、薪资、社保,是切肤之痛的现实问题。辨别鹅腿鸭腿不过是生活琐事,把两者并列,无非是想把前者拉低到不值一提的位置。

对这些人来说,年轻人学劳动法维权,不是维护法律尊严,而是给社会添乱、损害资本利益,所以他们必须站出来污名化这种行为。

还有人说学生在群里找阿姨要鹅腿,是在保护欺诈者。但那张截图实际上是2023年鹅腿阿姨刚火的时候学生跟风发的。

还有人编造大学生用学历保卫鹅腿阿姨的段子,自己立个靶子自己打,纯粹为了发泄优越感。这些对大学生毫无掩饰的恶意,借着这件事对所谓的"做题家"宣泄积压已久的不满。

当初鹅腿阿姨走红,新华社、央视网、人民日报都做过正面报道,地方媒体更是铺天盖地,把她塑造成鹅腿仙人。什么阿姨零下五度坚持出摊,双手冻得发抖,指关节变形,只为了让学生吃上一口美味鹅腿。

现在回头看,这些媒体自己也分不清鹅腿鸭腿。如果那些嘲笑大学生的人能对媒体保持同等力度的批判,倒也让人佩服。可惜他们只敢对不会反击的大学生群体极尽嘲讽,对当年背书造神的媒体却假装看不见。

媒体造神的手法几十年没变。鹅腿阿姨本质就是个暂时成功的鸭腿贩子。她卖了好几年假鹅腿,在大学附近一直没事,一到国贸就被打假了。很多人拿这个说大学生狗屁不通,可这也符合社会规律。

鹅肉是小众消费,价格不便宜,多数大学生没吃过真正的鹅腿。国贸打工人收入高,吃过见过,才能站出来打假。这分明是消费阅历差异,跟智商有什么关系?

如果非说年轻人有什么问题,就是接触真实社会的机会太少。

从小刷题考试三点一线,这种教育还一直在强化服从权威的思维惯性。语文阅读理解,原作者说标准答案不对,你照样得照标准答案写。权威定的答案比真相更重要。

这种规训教育让人逐渐失去独立思考能力,出了事先反思自己错了。各路权威媒体给鹅腿阿姨披上神圣光环,那些被规训惯了的学生,怎么去挑战公权力和媒体层层布下的权力秩序?

最不该被嘲笑的就是买过鹅腿的学生,他们才是受害者。年轻人愿意在陌生领域相信陌生人,这本身不丢人,反而反映了社会现代化建设的成就。陌生人之间的信任能降低交易成本,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那些平时最爱歌颂中国速度、制度优势的人,这会儿跳出来嘲笑,只能说明他们只是喜欢依附于某个强大存在来攻击别人,享受言语上赢的感觉。

真正该被追究的是那些拿国家经费却不核实基本信息、帮忙吹捧造势的媒体。本应担当舆论监督的职责,却成了炒作的推手。

当然这事也未必全是坏事。对买了鸭腿的大学生来说,这是一堂生动的社会课,让他们意识到权威也会翻车,陌生小贩不一定善良。花十几块钱的学费换来这种认识,也许真不算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