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2023-11-16 21:25·中国法学会会员 优质社会领域创作者
关注 “可怜天下父母心!”吉林长春,一父亲发现上高中的女儿行迹古怪,跟出去后竟发现,她和一男生站在宾馆门口。父亲质问男生是谁,女儿竟保持沉默,父亲无奈对女儿吼道“:我是你爹,我能坑害你嘛!”
(案例来源:椒点视频)
天异常的冷,路两边堆满厚厚的积雪,但是,这些冷在赵斌跟前都是微不足道的,他的心才是最寒的。
赵斌心里所有的伤心和忧虑,全部来自于自己还在上高中的宝贝女儿丹丹。
女儿丹丹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生,她学习不错,还遗传了妈妈漂亮的脸蛋,一直是赵斌和妻子的骄傲。
但是,丹丹最近的行为变得有些古怪。
她放学后总是找各种理由晚回家,就算是到家了,她也总是躲在自己的房间里不出来,似乎有什么秘密不想被家人发现。
赵斌起先没有注意,他们都以为是孩子青春期,就想有点属于自己的空间,这也很正常。
但是,丹丹的行为越来越离谱,她朋友虽然也不少,但是以前都是好几个周末才跟大家约着出去玩一次。
但这段时间,一到周末,丹丹总是说同学约她出去玩,或者哪个哪个同学过生日,一出去就是大半天。
而且,每次出门前,她还总是精心打扮一番,打扮地漂漂亮亮后,她才带着一脸的满意和期待出门。
女儿的种种异常行为逐渐引起了赵斌和妻子的注意和怀疑,两个人合计来合计去,猜想女儿会不会是早恋了。
这种想法一产生,两个人变得越来越不安,更加关注丹丹的一举一动。
终于有一天,丹丹又收拾好出门后,赵斌决定悄悄跟着女儿,看看她到底去哪了,去干什么。
好巧不巧,才跟到半路,赵斌的电话突然响了,他怕女儿发现,便站在路边接了,不料,就这一会儿的功夫,女儿就消失在了他的视野里。
赵斌在周围转来转去都没有找到丹丹的身影,便带着沮丧回到了家。
好几个小时过去了,女儿还没有回来,他越坐越不安,又穿好外套出门,准备再去找一圈。
功夫不负有心人,赵斌这次找到了女儿,不过,眼前的一幕差点将他直接送走。
知道赵斌在哪看到女儿的吗?在一家宾馆门口。
当时,丹丹和一个穿着黑衣服的男孩正从宾馆走出来,赵斌一见,瞬间爆炸,直接跑过去,一把就抓住了男孩。
丹丹一看是她爸,瞬间愣在了原地,不知所措。
赵斌非常愤怒,他质问男生:“你谁啊?怎么和我闺女在一起?”
男生却表示,他两根本不认识,然后试图挣脱赵斌的大手想跑。
奈何他力气还不够大,赵斌死死抓住他的衣领,男生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
赵斌又对着丹丹生气的怒吼:“闺女,你认不认识?啊?认不认识?”
他一遍又一遍质问着丹丹,丹丹被父亲的愤怒吓得动也不敢动,更不敢说话。
赵斌既生气又心疼,对女儿吼道:“我是你爹,我还能坑你害你吗?”
女儿不敢抬头看父亲,见女儿这副样子,他实在是心寒,他痛苦又无奈的对女儿说:“闺女,爹给你跪下了闺女,你说,认不认识?”
听了这话,女儿这才点了点头,支支吾吾的表示,她认识。
听到这个答案,赵斌心中的愤怒瞬间变成了无奈和悲伤,他再次转头询问男生:“到底认不认识,你要是不认识,我马上报警。”
男孩还是不说话,赵斌当即掏出手机,准备报警,表示:“如果我冤枉了你,我愿意道歉赔偿!”
男孩这才怕了,点点头表示自己认识。
赵斌心里又急又气,他表示,接下来会找男孩家长,将此事调查清楚。
对于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赵斌担心女儿,悄悄跟随女儿,尽到了父母对监护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职责。
丹丹还没成年,赵斌作为孩子的父亲,对丹丹有监护职责,应该尽到相应的义务,照顾好女儿丹丹。
青春期的孩子容易叛逆,也会出现早恋的现象,父母一定要好好引导,防止孩子误入歧途。
2、法律上,赵斌有义务教育和保护好丹丹,情感上,赵斌对丹丹的爱不允许她受到任何伤害。
《民法典》第26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赵斌看到丹丹和陌生男生在一起,对于任何一个父亲都是难以接受的。女儿是父母对心头肉,每一位父母都想让女儿平平安安的,更害怕女儿误入歧途。
父母对女儿的爱,不仅仅是法律上的教育和保护义务,更是对一个掌上明珠的爱,这份爱,远远超越了法律义务的要求。
3、丹丹早恋是她的自由,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父母对担忧也有一定的道理。
《民法典》第5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高中的女儿正处于青春期,人生观价值观还没有形成,孩子们一定要正确审视青春期的悸动,不要在该努力奋斗的时候,荒废时光。
孩子也要理解父母对严厉,多年以后,相信丹丹肯定会理解父亲的担忧,也会感动于父亲的关爱。(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