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一女子哺乳期,患上了产后抑郁症,脾气暴躁,经常与丈夫吵架。女子闺蜜多次安慰女子的丈夫,两人有了不正当的关系。闺蜜劝女子离婚,女子听从了。不料闺蜜却随后与男子结婚。女子感觉被闺蜜设计了,又发现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转账给闺蜜。女子大怒,一纸诉状,将闺蜜起诉到法院,要求其归还前夫所赠送的28034.5元。可闺蜜却辩称,女子与前夫恶意串通起诉,钱是理疗款。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九派新闻)
钟雅雯掩面哭泣,伤心不已,因为她被她最好的闺蜜胡雯雯和丈夫林伟俊欺骗了。
“你们真的在一起了吗?”钟雅雯难以置信的问道。
“是的,我们在一起了,我不想骗你。”林伟俊不敢抬头,不敢与钟雅雯对视。
“雅雯,你听我给你解释,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的。”闺蜜胡雯雯还想解释。
“你们给我走,我不想看见你们,赶紧离开我的家。”钟雅雯双手掩住耳朵,不想听他们的只言片语了,下了逐客令。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此事要从七年前说起。
钟雅雯与胡雯雯是多年的好闺蜜,两人无话不谈,有什么好事都会分享。
两人先后都结婚了,他们的丈夫也是彼此认识的,四人经常会在一起聚餐。
2017年钟雅雯怀孕了,脾气开始变得异常暴躁,经常与丈夫林伟俊吵架。
林伟俊看钟雅雯是孕妇,敢怒不敢言,经常忍气吞声。可2018年生下孩子后,钟雅雯又患上了产后抑郁症,情况更是变本加厉。
钟雅雯看到林伟俊不体谅自己,就向闺蜜胡雯雯诉苦,胡雯雯则劝钟雅雯离婚,认为林伟俊不能够体谅人,不是好丈夫。
而林伟俊也向胡雯雯求助,希望胡雯雯劝一劝她的好闺蜜钟雅雯收敛脾气。
这时胡雯雯反而好言宽慰林伟俊,林伟俊在胡雯雯这里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渐渐的与胡雯雯话多了起来。
胡雯雯开了一家理疗店,此后林伟俊多次来到理疗店消费,并且介绍亲朋好友来消费。
2018年5月,胡雯雯与林伟俊在理疗店发生了亲密的身体接触。
自此以后,胡雯雯在钟雅雯面前加大了劝解力度,让钟雅雯与林伟俊离婚。
从2018年5月到2019年5月,胡雯雯便多次以各种理由要求林伟俊转账。
有时胡雯雯要求林伟俊帮她买车票,请她吃饭什么的,总之各种理由要钱。林伟俊不敢不从。
在此期间,林伟俊想要离开胡雯雯,重新回归家庭,可胡雯雯却一哭二闹三上吊,一会说要告林伟俊强奸,一会又说要将他们两人的事情告诉钟雅雯。
正当林伟俊难以抉择时,钟雅雯因为听多了胡雯雯的耳边风,竟然真的想要与林伟俊离婚。
在钟雅雯准备起草离婚协议期间,胡雯雯光明正大的与林伟俊在一起了。风言风语很快就传到钟雅雯耳中。
所以就有了开头的一幕,钟雅雯约他们两人见面,要他们两人亲口承认。
不料现实是残忍的。钟雅雯的友情没了,爱情也没了,钟雅雯崩溃了。
正所谓,强扭的瓜不甜,钟雅雯决定大度放手,成全他们两人,与林伟俊离婚了。
随后胡雯雯离婚了,于2019年11月份,与林伟俊结婚了。
但是婚后,他们两人的感情很快就出现了问题,2023年,胡雯雯与林伟俊离婚了。
2023年,林伟俊告诉钟雅雯,在他们婚姻存续期间,他转了2.8万多元给胡雯雯。
于是钟雅雯一纸诉状,将胡雯雯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胡雯雯归还28034.5元。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谁能够提供更多的证据,谁就更有可能胜诉。
1、钟雅雯提出了以下的理由:
第一,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钟雅雯说,胡雯雯与林伟俊两人的不正当关系,违背了公序良俗,林伟俊转账给胡雯雯属于无效赠与。
第二,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钟雅雯说,林伟俊转账2.8万多元,属于无权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民法典第311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钟雅雯说,自己有权要求胡雯雯归还2.8万多元的夫妻共同财产。
2、胡雯雯是这样辩驳的:
第一,胡雯雯说,此次诉讼是钟雅雯与林伟俊恶意串通起诉的,是为了报复自己。
第二,自己没有插足他们的婚姻,自己与林伟俊在一起,是在林伟俊离婚后。
第三,林伟俊转账是自己的理疗款,不是无偿赠与的,因为林伟俊经常来理疗店消费。
3、证人林伟俊是这样说的:
林伟俊提交了他们出轨证据以及相关的转账记录,并且否认是与钟雅雯恶意串通。
4、法院是这样判决的:
法院审理认为,钟雅雯提供了林伟俊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转账给胡雯雯的证据,反观胡雯雯的否认,只是一面之词,未能提供相关的证据佐证。
扣除相关的合理费用,胡雯雯需归还钟雅雯23842.5元。(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