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刷到,邯郸三个恶少杀了一个学生。看了报道,令人发指,勒索,杀人,辱尸,埋尸,然后还若无其事的上学,这是什么家庭能养出如此恶魔。他们的学校平时有无普法教育。这种行为是青少年应该做出来的吗? 这三个人是什么样的家庭,能培养出这种恶少。简直是禽兽不如。 应当细访他们的监护人,孩子是这种畜牲,其父母十有八九就是从小纵容,或父母本身就是恶人。或就有前科! 回想三十年前,老索少年时,也经常被一群孩子欺负。当时学校还不管这事!父母为生计只要不出大问题,基本就当作孩子打架,闹着玩。其实,根本不是闹着玩,当年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有杀人的东西。我知道的,是一根罗纹钢,前面是匕首刀形,有五十公分左右,他们常以欺负同学赚烟钱,因为是未成年,学校拿他们毫无办法。 初中勉强毕业,考不上高中就去混社会了。前几年我回老家,遇到几个同学,问及这些人的情况。基本都是看守所常客,有人三进宫,四进宫。其实当年他们的父母就是社会氓流。些人根本不是什么未成年,他们什么都懂,根本不是误伤。他们单纯的就是坏。如果青少年失手误伤,当然可以原谅,但这种明明就是恶意杀人,如果放过,就是对社会不负责,他们要是走向社会,就是给社会放了定时炸弹。 李玫瑾老师说,以刑期为底限,按收入比例给被害人家送钱养老!对于这种恶意杀人的青少年,彻底免于刑责,可乎?不可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