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初中男学生在上厕所时,竟被身高1.8米的同学从头上小便,顷刻间全身湿透

爱美阁 2024-03-22 14:28:43

河南许昌,初中男学生在上厕所时,竟被身高1.8米的同学从头上小便,顷刻间全身湿透。事后在学校的调解下,对方家长赔偿2套校服、500元现金、赔礼道歉。可是后来,受欺负的同学家长认为,这是对儿子的奇耻大辱,便将对方告上法庭,没想到法院的判决让人意外。

​(来源:河南许昌魏都区法院)

在接到儿子班主任的电话之后,刘艳赶忙跟主管请了假,先回到家给儿子拿了一身干净衣服,随后便急忙赶去学校。

一路上刘艳也在想,儿子一直都是听话老实的孩子,从来没有惹过祸,这次是怎么回事,还得带着衣服?难道儿子跟人打架了?

刘艳把所有的可能都想了一个遍,唯独没有想到,儿子竟然受到了如此大的侮辱,母子俩刚一见面,见到儿子如此无助的模样,刘艳的心都碎了。

儿子小伟上初中一年级,可能是因为吃了不干净的东西,小伟的肚子有些不舒服,好不容易等到下课,便赶紧来到厕所。

小伟正蹲在那里方便的时候,没想到此时同班同学也过来了,因为正是上厕所的“高峰期”,出现了排队方便的情况。

“小伟,你快点,我都憋不住了!”男同学看见小伟之后,便过来催促小伟快点解决。

可是小伟肚子不舒服,哪有那么快?同学越催促,小伟越紧张,越紧张就越拉不出来。

同学以为小伟就是故意的,再加上这个同学长的人高马大,才初中一年级身高就有180厘米,平日里在班级嚣张惯了,便嚷着,要是小伟再不起来,就尿到他的头上。

本以为就是一句玩笑话,没想到同学竟然真的脱下裤子,对着小伟的头就开始撒尿。

顷刻间,小伟的头发、脸上、脖子里、衣服……都被尿液打湿。此时正是寒冬季节,刚开始还热乎乎的,一会的功夫便冰凉凉了。

不知道是谁告诉了老师,老师得知情况之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家长。

刘艳虽然心里气愤,不过当下最要紧的,还是带孩子洗个热水澡,然后换一件干净的衣服。

等一切收拾完毕,双方家长再次坐到一起,在学校的协调下,对方家长愿意赔偿两套新校服、500块钱以及赔礼道歉。

刘艳一开始同意了,不过想到这件事可能对儿子造成心理上的伤害,一气之下便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万元精神损失费加2000元误工费。

那么刘艳的诉求,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呢?

根据​《民法典》第990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回归到本案,刘艳所强调的精神损失,缺少必要的证据支持,故法院判决:赔偿小伟精神损失费2000元。

(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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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漂泊

漂泊

2
2024-03-22 18:51

让我给法官尿一脸,我给他两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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