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一司机深夜开车行驶在偏僻的乡间小道,突然一披头散发的白衣“女鬼”出现

净土侃体育 2024-04-25 22:27:05

近日,海南,一司机深夜开车行驶在偏僻的乡间小道,突然一披头散发的白衣“女鬼”出现在眼前。把司机吓得赶紧踩了刹车,猛按喇叭并向“女鬼”喊话,“女鬼”一动不动。这把司机吓得够呛,也不敢确定眼前的是人还是鬼。

司机赶紧向警察求助,警察来了之后“女鬼”才开口说话,据了解,因海南·管控的原因,居民不能随意外出,女子这一身打扮夜间出没,只是为了逃避防疫管控方便出入。

警方表示,女子的行为已经违反防疫规定,待·结束后,会对她进行一定的处罚。

人吓人,吓死人!这半夜扮鬼,真有可能吓坏人的。万一遇见的人有心脏病等个人身体的原因,还真有可能吓出什么毛病来。虽说吓死人不偿命,但是吓坏人承担侵权责任的跑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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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如果女子单单就为了寻求刺激,扮鬼吓人,那么就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寻衅滋事的行为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同时因为女子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了·管控规定,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该违法行为可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女子为了规避风控的管理,采取扮鬼的方式外出,这种为了达到B违法目的,采取A的违法行为的情形,叫做牵连违法。在行政法领域,对于牵连违法的处理,法律上无统一规定。实践中,对牵连违法的处理,依据吸收原则,遵循“从一重罪从重处罚”的原则。

如果女子将人吓出个毛病来,那就还涉及到侵权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故意装鬼吓到了他人,或是导致对方突发疾病的话,被吓的一方是可以追究吓人者的民事责任。

笔者点评:为躲避·管控,这女子这番操作也太“神”了。防疫特殊时期,严格遵守·管理,是防疫需要,更是保护自己保护别人的社会责任。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则需要严格按程序报备。

采取如此奇葩方式,一方面违反了防疫规定,另一方面,很有可能造成其他危险和安全事故。私自外出,不但增加了防疫人员的工作强度,更是增大了·传播的风险。规则就是铁律,是用来遵守的,而不是用来随意被破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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