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吓人了!”近日,广东佛山,一女司机疑似驾驶操作失误从停车场一直冲进小区撞烂大门。
女司机是某小区的业主,一早从商业停车场开车出来,疑似操作失误在停车场里面撞坏了5部车,随后从小区大堂直接开了出去,并将大堂的两块大玻璃撞破,后被保安制止。现场被撞的是一片狼藉,交警也赶到了现场进行处置,所幸是没有人员伤亡。
因媒体尚未报道该起事故的发生原因,如果女子是出于故意的主观目的那就涉嫌犯罪了。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是指行为人以不特定对象为目标,不仅故意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包括具体危险·的发生。
如果本案的女子是有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那么她就从停车场撞坏5部车,随后又进入小区大堂,将大堂的玻璃损坏,已经符合了该罪的构成要件。
同时女子还涉嫌故意损毁财物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数额较大的标准是5000元,也就是说只要本案被损毁的物品价值被鉴定超过5000元即达到立案的标准。
一个行为触犯两个罪名,在刑法中被叫做想象竞合犯,司法实践中,是从一重罪处置。
有的网友说,女子万一真的就是操作失控,技术不当造成的事故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如果女子主观没有故意的意图,那么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