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男子瘫痪在床多年,生活难以自理,婚后没几年,妻子不堪忍受这种生活,为了能跟丈夫成功离婚,妻子不惜栽赃丈夫出轨,起诉离婚,但法院的判决让她意想不到。
(案例来源:光明网)
李心怡眼巴巴地看着躺在病床上昏迷不醒的丈夫,她心情复杂到了极点,她和丈夫结婚不到几年光景,丈夫就突发脑溢血瘫痪在床。
她想,丈夫要是醒来该有多好,但是她又不敢想象丈夫醒来后,以后的人生只能在床上度过。
眼下,丈夫还在医院治疗,李心怡刚开始还亲力亲为,但是日子久了,她也有点吃不消,每过2个小时就要给丈夫翻一次身,她也累得气喘吁吁。
最后实在没有办法,只能请了一个护工照顾。
虽然照顾丈夫已经有别人代替,但是每天的医疗费也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如果她要是在医院照顾丈夫,那她就不能去工作,要是收入都没有了,那丈夫的治疗就中断了。
李心怡当初在丈夫倒下的那一刻,背地里也不知流了多少泪,那时候她多么希望丈夫能早日康复。
那时候他们多么幸福呀。
李心怡和丈夫从小就在同一个学校读书,也算是青梅竹马了,后面两人顺其自然结婚,还有稳定的工作。
曾经他们是令人艳羡的一对,谁知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兮旦福。丈夫却在最美好的年纪得病。
但随着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李心怡再也承受不住了,她觉得这种日子太压抑了,她也受够了。决定去法院起诉离婚。
李心怡随口就说夫妻感情不和为由离婚,但是说这些理由显然不够,于是李心怡又添油加醋说丈夫婚后经常在网上给女主播打赏,甚至背着她把夫妻的共同财产给了女主播。
更重要的是,她觉得丈夫经常背着她跟其他异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对她不忠。
所以,李心怡认为丈夫的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
但是李心怡的做法伤透了公婆的心,他们认为儿子不是那种人,儿媳也许是不想这样过了,可是他们的儿子目前重病昏迷不醒,是多么需要妻子的照顾和陪伴。于是求着李心怡不要离婚。 但李心怡一意孤行,直接起诉离婚。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李心怡表示,丈夫婚内出轨,破坏了他们的婚姻,两人没有了感情基础,请求法院判他们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李心怡声称丈夫婚内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但是她虽然是这样说,可是她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丈夫的出轨行为严重破坏了夫妻感情,导致婚姻关系无法维持。所以她的请求无疑是遭到了拒绝。
2、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李心怡的诉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法院经过调查,发现李心怡和丈夫婚前感情很好,离婚原因等多方面综合考量,不认定她离婚的诉求,而李心怡也没有拿出证据证明丈夫出轨。
法院认为李心怡是出于丈夫因病无法自理,而用莫须有的罪名逃避履行对丈夫的扶助义务,作为妻子的李心怡,在没有尽到扶助义务的情况下单方面提出离婚,存在未履行夫妻间的法定扶养义务。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李心怡的离婚诉求。
2、李心怡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根据该条款,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为无效。
李心怡随便一个理由就要跟丈夫离婚,显然是不对的,没有事实根据,也违背了公序良俗, 夫妻应该在对方遭遇困难时给予支持和帮助,这是婚姻中的道德责任。
都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但是婚姻更重要的事责任和担当。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