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职校男生反击醉汉被刑拘案”有结果了,醉汉不存在调戏女生的行为,也没有辱骂他人、扔石头块,经过调查,警方认定职校男生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警方发布的情况通报,详细还原了事情的经过! (来源:界面快讯) 警方通报说得非常细致,里面有很多重点,值得大家注意。 首先,该职校人员与醉汉发生打斗后,分局迅速出警处置,立案侦查并商请同级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之后,市公安局提级办理,全面开展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询问讯问、视频分析和伤情鉴定等工作! 第一个重点: 这案件是由市公安局提级办理,普通案件是没有这种待遇的,只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公安局才会提级处理,这足以显示出当地公安局对此案的重视! 其次,本案发生时间为3月31日,20时22分。 曾某明三人聚餐饮酒后返回公司,步行路过学校大门北侧围墙栅栏外时,看到有外卖员给学生递送外卖,于是隔着栅栏随口喊“奶茶、外卖”。 校内一女学生听到,问:“有我的奶茶吗?”三人说“没有”,随后继续北行。 不料,女学生随口骂了一句,然后才取走外卖离开。 第二个重点: 因为这句骂声,引发了“职校男生反击醉汉被刑拘案”。 或许是因为喝了酒的原因,曾某明三人听到骂声后,返回栅栏处问谁骂的,看到没人回应,他们又沿人行道北行。 看到曾某明等人离开后,学生孟某某、李某瑞开始冲校外辱骂。 曾某明三人听到骂声,再次返回,再次朝栅栏内问谁骂的。 或许是因为年轻气盛,也或许是因为在学校里,有底气,期间孟某某、李某瑞多次辱骂曾某明三人,还从地上捡起土块,朝栅栏外扔去(未砸中)。 《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从这里来看,孟某某、李某瑞的行为和正当防卫一点边都不沾,警方怎么会认定他们防卫过当呢? 第三个重点:
砸土块之后,双方发生了言语冲突,隔着电动伸缩门对骂! 20时27分52秒,醉汉杨某侧身双手推开电动伸缩门,和曾某明不顾保安阻拦进入学校,与孟某某等三名学生迎面发生推搡,醉汉李某磊紧随进入。 接着,杨某用左手推孟某某颈前部,孟某某后退避开。 曾某明伸手欲抓孟某某右臂,孟某某挥拳连续三次击打曾某明头面部,致曾某明仰面倒在柏油地面上,又击打李某磊致其倒地,并追打杨某。 经鉴定,曾某明因外伤致脑挫裂伤、颅内出血伴有神经症状和体征,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 如果抛开孟某某等人辱骂、扔土块行为,曾某明动手引发了本次冲突,孟某某的行为属于反击! 《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警方认为,孟某某的行为是防卫行为,但孟某某的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曾某明重大损害,应认定为防卫过当。 从事情的发展中不难看出,职校男生的父亲一直在网上造势,希望认定为正当防卫,但警方还是顶住了压力,公正地对此事做出了定性。 对此,有网友说,“这件事说防卫过当都已经是很委婉了,哪来的防卫?如果不是男大学生挑衅三个喝了酒的,后面的事根本不会发生!” “学生骂人,拿石头砸人挑衅在先,醉汉还击在后,这个认定为故意伤害都不为过。” 也有网友说,“无论是什么情况,踏入校园就已经输了!学生骂人,可以去报警,醉汉闯入校园,学生如何反击都不过!”
凉开水
好好上学不香吗?见死扶伤,你扶不起!见义勇为,过当自讨苦!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上大学了还不懂这道理…
淡定如我。。
醉汉都是什么身份?咋不说呢?
阿山羊 回复 06-07 12:52
三个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