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回应教师产假时被公示解聘#福建厦门这个校长的“法盲”本性被充分暴露出来了。此前#教师在产假期间被公示解聘#就暴露出其明显违反《劳动法》,而且相当不人道的性格。而这个回应,又进一步暴露出该校在对待聘用教师方面存在着更为严重的违法问题。#产假时被公示解聘教师将获续聘#
该校长回应“编外教师是一年一聘,每年都会根据考核续签下个学年的合同”。可涉事女老师在该学校任教已经近5年,难道是签了五次合同?
如果签了五次合同,本身就是在瞎搞。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户10xxx21
多的是知法而不执法。尤其是临时的编外合同。现在外聘教师都是签第三方协议,一年一签,合同内容也基本是教师的义义务,权力基本没体现,就连工资都不敢给你写具体多少。写的时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然而实际是,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来执行的。一年一签合同也是给签10个月的合同,7-8月不包含在内,但却还要你无偿值班。 狗的很,真的生怕要给教师付五险一金和工龄工资。
用户12xxx11 回复 07-26 09:14
前段时间炒作得很厉害,据说厦门20多万招不到非编制老师,[滑稽笑]
天天开心
是违法,不是欠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