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什么人将乙肝、丙肝、梅毒信息都加入到身份证关联中了?若出现个人隐私泄露,又该谁来担责? 必须解除部分艾滋病患者的隐私权,如果一个人被上一个艾滋病人传染了,在确定传染人的情况下,上报疾控中心,公开传播艾滋病这个人的得病情况,避免再次危害社会。如果一个把艾滋病传播给别人,就犯了故意传播艾滋病的罪,就立即剥夺艾滋病隐私权。 什么叫隐私?只准你危害社会,危害百姓,危害别人好?隐私?笑话 对此,你怎么看?
国家出台政策要明确公开乙肝,梅毒和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的个人信息!我认为这是对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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