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送早产妻子被判无罪,到底应不应该?在“救亲人性命”与“可能违法”的两难选择当中,法律的判罚标准应该如何把握?
春节前夕,建筑工人赵赫阳在工地宿舍和妻子小酌庆祝,不料妻子不小心滑倒,导致早产。因工友全都返乡过年,救护车也要1小时后才能抵达,情急之下,赵赫阳冒险酒驾送医,途中被交警拦截。
警方了解情况后紧急协调救护车接力救援,最终母子平安,但赵赫阳仍因醉驾被起诉。庭审中,辩护律师强调“紧急避险”的合理性,法院最终认定赵赫阳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免受刑罚。
从事件的整个过程来看,结果还是令人欣慰的。不但母子平安,而且男子在醉酒的情况下驾车,所幸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但要说判无罪,我认为是有失公允的,法律的判罚应该更注重行为本身,而不是有没有造成一个坏的结果。既然母子平安了,那么事后男子该负的法律责任还是要负。
醉酒驾驶,这是非常严重的危险行为,没有发生事故是侥幸。如果该男子在驾驶过程当中发生意外,不但会伤及无辜,自己和老婆,以及未出生的孩子都可能遭到不测。退一万步讲,男子可以为了家庭赌一把,但其他人没有责任和你一起赌,他们没有义务为你的违法行为买单。
再得,120不能及时赶来,你完全可以拨打110或者122都可以,他们都是全天侯无节假日24小时值守,会在第一时间到达,何况现在巡逻警车随地可见,求助还是很便捷的。
另外,这名男子也是拎不清轻重,明知道妻子已经处于临产期,随时都会有意外发生,自己还喝醉了,这是心里没数儿,也是对妻子的不负责。当然,这位妻子也缺乏清醒的意识,自己什么状况不知道吗?这么关键的时候,居然还敢小酌,难道就不怕影响胎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