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塌了!江西,一男子在和相亲对象认识4天的情况下,就花30万元与之领证结婚。不料

沛山评生 2025-08-26 21:22:08

天塌了!江西,一男子在和相亲对象认识4天的情况下,就花30万元与之领证结婚。不料,当女子做完婚检后,结果让男子傻了眼,女子不仅有性病,以前还吸过毒。更让男子惊慌的是,女子在家待不久后,就多次跑回老家,还和其他男人相亲收彩礼。 8月26日,越牛新闻报道了一起离奇的“闪婚”事件。 家住江西的黄先生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期盼了大半辈子的姻缘,竟然是一场骗局。 事情得从2024年年底说起,急于成家的黄先生通过相亲广告联系上贵阳的一家婚介公司。 婚介公司很快给他介绍了离异的李某。两人相识才四天,黄先生就有了结婚的想法。 他后来才知道,12月14日相识,17日李某刚和前夫办完离婚,18日就和他在贵州安顺领了证。 为此,黄先生花了三十多万的彩礼。 婚后,黄先生带着李某回到江西,满心欢喜地规划着未来,还催促李某去医院做备孕检查。 可检查结果犹如一盆冷水,把他浇了个透心凉——李某不但患有性病,早年还有吸毒史。 更让他心烦意乱的是,李女士婚后频繁回贵州,今年1月离开后就音信全无。 后来黄先生才知晓,李某回贵阳后又和其他男子相亲收彩礼,还身负债务,最终因诈骗被拘留。 他这才恍然大悟,自己可能遭遇了“骗婚”。 涉事婚介称,李某和对接红娘已被抓,3万元中介费已退还给黄先生。 目前,黄先生和婚介又再次报了警。 要说黄先生的遭遇,确实离奇,但也在情理之中。 他想结婚的急切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和女方仅仅相识4天,在没有完全了解对方底细的情况下,就掏钱领证,未免过于仓促。 而且,女方居然答应黄先生的结婚请求,这难道还不足以让黄先生起疑吗? 再看女方的婚检结果和种种行为,可见她并不是一个能安分过日子的人。 1、李某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 李某在与黄先生相识短短四天后就领证结婚,婚后频繁回贵州且失去联系,还在离开黄先生后又与其他男子相亲收彩礼。 其行为表明她不是以结婚为目的,而是以获取彩礼为手段,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使黄先生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支付了30多万彩礼。 李某本质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婚姻之名进行骗婚,如果经查实,她应当根据《刑法》266条规定承担刑事责任。 而对接红娘也可能和李某是一伙的,构成帮助犯,也需要承担责任。 2、婚介公司对黄先生的遭遇可能也有过错。 如果婚介公司在服务过程中存在过错,比如没有认真核实李某的身份、婚姻状况等信息。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婚介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涉事婚介已经退还3万元中介费,但对于黄先生的其他损失,可能仍需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3、黄先生可以要求李某退还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黄先生和李某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而且李某存在隐瞒性病、吸毒史等欺骗行为,黄先生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另外,如果李某涉嫌诈骗,其所得财物也属于非法财物,同样要依法对受害者黄先生进行返还。 其实,对于黄先生来说,他完全可以避免这样上当受骗的事情。 当然,黄先生的经历也提醒大家: 婚姻大事,必须慎之又慎!挑选具有正规资质的婚介机构,并且要对对方的详细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之后,再做决定。 在此过程中,更要捂紧自己的钱袋子。 一旦发现异常,果断采取诸如报警之类的法律手段,及时止损。 对此,你又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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