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经理突然联系我,让我晚上去参加一个饭局,到时候帮忙活跃一下气氛,最好再带上2个能喝酒的女员工。闻言,我直接拒绝了。首先,我们财务跟甲方并无直接联系,这个甲方联系的联络人是项目部的。其次,我们财务也没义务去饭局活跃气氛。第三,我跟那个人也不熟,之所以有联系方式,是对方主动索要,我碍于面子给的。见我拒绝后,对方说,你最好想清楚了再拒绝,就不怕耽误你们公司的项目吗?我没说什么,直接挂断电话,顺手将其联系方式拉黑。随后,我找到老板,将此事告知。老板让我不用理会,他来处理。问问大家,甲方经理的权限大吗?能破坏合作吗?
一当又一当,当当不一样!河南,一男子儿子参加模特比赛,获得第一名,奖品是一辆轿车
【1评论】【1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