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济源,老人的继子就要结婚了,他忙着装修老宅,却没想到两个亲生儿子出来阻止了,

胡萝卜说法 2025-09-09 15:56:27

河南济源,老人的继子就要结婚了,他忙着装修老宅,却没想到两个亲生儿子出来阻止了,特别是二儿子,说老三想在老宅结婚,实际上就是想和他争房子,他说老宅是他的宅基地,但老人说,这是他媳妇带来的孩子,他就可以在老宅办婚礼。   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9月9日报道,老人和二婚妻子结婚已经20年了,两人的感情非常好,甚至连再婚老伴带来的继子,老人对继子甚至比亲生儿子还要好。   如今继子就要在10月8号结婚,老两口非常高兴,就把他们住的1楼,打算重修装修一番,当做老三的婚房,让老三和新婚妻子过着美满幸福的生活。   他们里里外外收拾着,还特意将旧的门窗拿掉,要重新安装一个门窗。   就在他们砸掉门窗的时候,老人的两个亲儿子出来了,他们对着继母大喊:“谁让你把这个门窗砸掉的。”说完就把新的门窗放到一边去。   老人看着两个亲儿子,理直气壮地说,要给老三装修新房结婚,可两个儿子马上反对他,说老三不能在这个老宅结婚。   老人的再婚妻子听了两个继子的话,感到非常心酸,她和老伴结婚20年了,在这两兄弟还年幼时,她也是一心一意对待,也是有抚养过他们的,现在他们的弟弟要结婚,他们作为哥哥竟然站出来反对,她也感到很心寒。   老人就和两个亲生儿子吵了起来,老人说,他是一家之主,他妻子带来的孩子就是他的孩子,他就可以在老宅结婚。   老二首先站出来反对,说这对他不公平,老大也帮着老二说话,让老三到外面结婚,不能在老宅结婚。   一家人的矛盾,争来吵去,依然没有得到一个结果,眼看10月8号就要到了,老人看着继子就要结婚了,这才无奈之下找来的调解员。   面对调解员的到来,老大说话了,他说他们家有两处宅基地,有一处是在他的名下,有一处是在老二的名下,现在老三要结婚的老宅就是在老二的宅基地上。   老二的宅基地上建的是老宅,1楼是两个老人住,2楼是老二一家住,现在老人就是想让老三在1楼结婚,其目的是为什么,老大和老二心里很清楚。   老二不希望父亲那么偏心,还将他的东西让给老三,老大自然帮着老二,因为他也看不惯自己的父亲,这20年来,父亲老是偏心继子,在继子身上花的钱远远比两个亲生儿子花的钱多,他们说,他们早就心寒了。   如今,父亲和再婚妻子坚决要在老宅给老三办婚礼,他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将1楼分给老三,等他们百年之后,老三自然而然就可以将一楼占为己有。   可这老宅,明明是在老二的宅基地上,老宅也应该是老二的,老二感到不公平,老大也觉得父亲太偏心。   但父亲说,这亲生的两个儿子,他们结婚生子,也是他一手操办的,他没有亏待两个亲生儿子。   一家人始终不知道如何解决这个事情,后来老大给出了建议,表示老三可以到外面酒店办婚礼,然后回老宅住,这样就代表老宅不是老三的,如果老三在老宅办婚礼,就代表老宅的1楼是属于老三的。   后来老三同意,到外面酒店办婚礼,三天之后回门再回来老宅1楼住,如此一来,老宅一楼就不属于老三的了。   那么这些家务事该如何处理呢?   1、老宅是建在老二的宅基地上,那么老宅就应当属于老二的个人合法财产,任何人不得侵占。   《民法典》第3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老人和再婚妻子,如果他们的目的是想通过结婚,把一楼房子给老三,那么他们的想法是不对的。   2、继母也养育过这两兄弟,现在继母的儿子要结婚,这两兄弟应当适当帮衬,遇到这样的事情应该好好协商,才能建立优良家风。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最后老大老二同意让老三办完婚礼,回来在老宅1楼住,这也是比较好的结果。   那你认为老三应该在老宅办婚礼吗?来源: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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