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上海,一女子照顾舅舅28年,为感谢她的付出,老人生前将名下的房产留给她,不料,后面当亲生女儿得知后,就突然跳出来争房产,因此双方闹上了法庭,而法院这样判了。 话说回来,这事儿得从28年前说起。周小冬当年从外地来上海投奔舅舅王达,那时候王达刚丧偶不久,女儿王小晓早已嫁人,平时很少回来。周小冬就这么住下了,帮着舅舅打理生意,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邻居们都看在眼里,王达年纪大了,腿脚不利索,周小冬每天扶着他散步,生病时更是衣不解带地伺候。这一晃就是28年,王达的头发从花白变成全白,周小冬也从年轻姑娘变成了中年妇女。 王达心里清楚,这些年全靠外甥女照顾,自己的亲闺女反倒像个陌生人。 2009年,他特意去公证处立下遗嘱,明确表示名下的房产份额由周小冬一人继承。按理说,这事儿就这么定了,可谁能想到,2020年王达去世后,王小晓突然冒了出来,说遗嘱无效,要求平分房产。 王小晓在法庭上振振有词,说周小冬没在60天内明确接受遗赠,按照法律规定,应该视为放弃。 可她不知道的是,周小冬在舅舅去世后两周内,就把遗嘱照片发给了外孙女高梅梅,而且一直保管着房产证。邻居们也纷纷作证,周小冬不止一次说过“舅舅把房子留给我了”。这些行为,在法律上都被视为有效接受遗赠的表示。 一审法院刚开始也犹豫,毕竟王小晓是法定继承人。但仔细一查,王小晓这些年几乎没尽过赡养义务,王达晚年多次跟邻居抱怨“女儿不管我”。 法院觉得,从公序良俗的角度,周小冬照顾老人28年,不能让她寒心。于是判决房产份额由两人各继承一半。可双方都不服,又上诉到上海一中院。 二审的时候,法官看得更透彻。他们认为,接受遗赠的形式不一定要书面,口头表示或者实际行为都算数。周小冬保管房产证、向亲属邻居明示接受遗赠,这些已经足够证明她的意愿。而且王达的遗嘱是公证过的,效力本来就高。最终,法院改判房产全部归周小冬所有。 这事儿在网上炸开了锅。有人说王小晓太贪心,28年不管父亲,现在来争房产,脸都不要了。也有人说,法律就该保护真正尽孝的人,不然谁还愿意照顾老人?但问题在于,这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纠纷,更是对法律和亲情的一次考验。 从法律角度看,公证遗嘱的效力确实优先,但接受遗赠的程序也不能马虎。周小冬幸亏留了个心眼,及时把遗嘱告诉了亲属,不然还真可能吃大亏。这也给大家提了个醒,立遗嘱的时候,最好找专业人士帮忙,把程序走到位,免得以后扯皮。 从亲情角度看,王小晓的行为让人寒心。28年不闻不问,父亲去世了却来争财产,这种做法不仅伤了周小冬的心,也让王达泉下难安。都说亲情无价,可在利益面前,有些人就是能把亲情踩在脚下。 这个案子也反映出一个社会问题:当法定继承人和实际扶养人发生冲突时,法律该怎么平衡? 法院的判决给出了答案,那就是既要尊重遗嘱人的意愿,也要考虑实际扶养人的付出。毕竟,法律不仅是冰冷的条文,还要有温度,要鼓励那些真正有孝心的人。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脸都不要了!上海,一女子照顾舅舅28年,为感谢她的付出,老人生前将名下的房产留给
名城探寻
2025-09-12 09: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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