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男子给在高中住校的儿子转了800元生活费,转完3分钟后,儿子问:爸爸,钱咋没到账?男子一看完了转错了!转进一陌生人账号里了,他加对方10多次,对方毫无回应,男子无奈找了支付平台,可结果让他有些沮丧! 董先生的儿子在读高中,平时住校,他每隔段时间就会给儿子转一些生活费,可这次他大意了。 8月29号晚上8点51分左右,董先生在支付 bǎo上给儿子转了800块钱。 转完账后,董先生以为过去了,就没当回事。然而,过了三分钟,儿子打来电话问:“爸爸,钱怎么还没到账?” 董先生惊讶万分,都转过去三分钟了,怎么可能没到账,他赶紧拿起手机查看,这一看他心里咯噔一下,完了!完了!转给陌生人账号上了。 扎心的是这个陌生人是一个电商商家,董先生根本不认识对方。 董先生记得这个陌生人是2024年的时候,他买了一件衣服,没太看中,当时退货时,对方让提供支付 bǎo账号,之后,商家给自己返还了11块钱运费。 后来,董先生也没有删除这个商家的账号,而这个账号就和自己儿子的账号上下挨着。 所以,董先生在8月29号晚上给儿子转账时,一时粗心大意,不小心点错到商家账号上,将800元转给了对方。 董先生心急如焚,赶紧加对方好友,可是,加了对方十多次,对方毫无回应,从头到尾都没回过任何信息。 董先生给对方发消息“朋友麻烦你把钱退给我啊,那是我给儿子的生活费啊!”可是,他发了多条消息以及留言都犹如石沉大海。 转错钱这事,董先生也挺上火的,觉得自己确实有很大的责任,800块钱虽然不多,但是,这也是自己辛辛苦苦赚的血汗钱,怎么也得要回来啊。 因此,董先生找了记者帮忙,想要回这800元。 记者一开始试着联系商家,通过店铺联系对方,结果,店铺显示暂停营业。 因为没有商家的联系方式,又联系了支付平台。 支付平台客服表示,转错帐需要申请退款,但是,这笔钱已经到达对方账户里了,转账已经完成,支付平台并不是实际收款方,所以,没有能力操作把钱退回。 客服还表示,平台方面试着多次联系对方,但是对方拒绝退回,因此,董先生要想通过别的方式要回这800块钱,后续平台会全力配合的。 另外,因为涉及个人隐私,平台也无法将商家的联系方式给董先生。 最后这个结果,也挺让董先生沮丧的,一时疏忽,损失了800块钱,真的挺心疼的。 有人说,这么会有这种人,应该给董先生退回去呀,人家是给儿子的生活费,八百元看清一个人的人品。 也有人说,为了几百块要找律师那就太不值当了,成年人犯了错就要认,自己的错要认,八百块钱就算买了个教训了啊! 通过这事也提醒大家,转账前,一定要多看一眼。 不要以为之前转过账就没事,每次转账前,要仔细核对收款人姓名、头像、账号尾数,哪怕多花几秒钟,也能避开“手滑”转错。 尤其是常用联系人列表里,别让“相似头像、昵称”的陌生人钻了空子。 有一个办法,比如第一次给新联系人转账,或者不确定账号是否正确时,先转1块钱试试水,对方收到后确认无误,再转大额。1块钱买安心,总比转错800块强! 另外,支付平台的陌生账号要及时清理。 就像退货后、交易完成后,要及时删除不常用的商家账号。 像董先生这样,留着1年前的商家账号,还和儿子账号挨在一起,就很容易点错。 那么,董先生该怎么要回这笔钱呢?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董先生因为操作失误误将800元转给了陌生的商家,这笔钱既不是合同付款,也不是赠与,商家不应该占为己有,因此商家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董先生有权要求商家退还800元。 不过,董先生想要回这笔钱,需要走法律程序,同时,他也要拿出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转错钱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董先生需要提供证据,形成完整链条,证明“误转事实”及“商家拒不返还”的情节。 另外,支付平台表示如果董先生走法律程序,他们也会配合。 不过,就看董先生要不要选择这么做了,毕竟,800块钱不是很多,折腾一番可能会搭进去更多。 所以,防患于未然,在转账之前一定要多看两遍,免得转错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关注@福康说法 从日常点滴学法律,生活安稳更有底
辽宁一男子取钱时社保卡被ATM吞了,找银行要卡,银行竟要求他出示身份证原件,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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