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万没想到!江苏扬州,一女子婚前打扫男友房间时,发现抽屉里有数万元现金,便心生贪念,将钱给偷走,事后,女子还假模假样陪男友去报警,而在两周后,俩人还领了证,但后面事情还是败露了,可男友的做法,却让人意外! 2024年12月27号,扬州江都区的李先生遇到了件糟心事,自己藏在婚房里的数万元现金不见了。 找了半天没找着,他心里着急,就拉着未婚妻刘莉一起去派出所报案。 谁能想到,民警调查的时候,发现刘莉神色特别慌张,问着问着,刘莉就承认钱是她偷的。 原来,之前两人订婚后一起打扫婚房,刘莉无意间发现了李先生藏的现金,当时就起了贪念,把钱拿走了。 后来她把一部分钱花了,剩下的大部分都存进了自己的银行卡里。 更让人意外的是,刘莉因为盗窃被调查,还在取保候审期间,就跟李先生按计划领了结婚证,从未婚妻变成了合法妻子。 按说,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刘莉这行为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且数额巨大,要是按正常情况处理,可能得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最后当地检察院却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这事儿一出来,网上就吵翻了。 负责这个案子的检察官解释说,虽然刘莉偷钱的时候两人还没结婚,但偷完两周就领了证,成了法律上的家庭成员。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家庭成员之间偷东西,要是能获得谅解,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加上刘莉是第一次犯事,钱也退了,还认了罪、悔了过,李先生也原谅了她,后来又找了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听证评议,大家意见一致,才决定不起诉的。 可这解释没让所有人信服。 有不少人觉得,订婚又不算家庭成员,偷钱是婚前干的事儿,怎么能因为婚后领了证就不算犯罪了?这结婚证难道成了“免罪金牌”? 还有人说,这事儿换个性别可能就不一样了,要是男的偷了女方家的钱,这婚肯定结不成。 现在不少大龄男性婚恋压力大,好像只要能找到对象,对方犯点错也能忍,这也太委屈李先生了。 说起来,李先生也够冤的,自己藏点钱,没招谁没惹谁,被未婚妻偷了,最后还得原谅对方,甚至继续结婚。 虽然他自己可能愿意原谅,但这事儿确实得提醒大家,婚前财产保护真不能大意。 大额现金别随便藏在婚房这种两个人都能接触到的地方,要么存银行,要么跟对方签个协议说清楚,免得以后出麻烦。 要是真发现东西被偷了,第一时间就得固定证据,别因为是亲密关系就犹豫,不然到最后可能连自己的权益都保不住。 再说说法律层面,不是说家庭成员之间的盗窃不能管,但得看清楚情况。 像刘莉这种,偷钱在前,结婚在后,还赶在取保候审的时候领证,难免让人怀疑是不是想靠结婚脱罪。 法律既要考虑家庭和谐,也不能让“结婚”变成规避责任的空子。 以后遇到这种事儿,得先看偷东西的时候两人是什么关系,而不是看后来有没有结婚,这样才能让大家心服口服。 还有,刘莉这行为也挺不地道的,订了婚就该好好过日子,怎么能因为见了钱就起贪念? 就算最后没被起诉,这事儿也成了两人婚姻里的一道坎。 婚姻最讲究的就是诚信,要是连这点信任都没有,这日子八成长久不了。 总的来说,这案子之所以争议大,就是因为大家担心法律的公平性被破坏,也心疼李先生的遭遇。 希望以后司法部门处理类似案子的时候,能把标准定得更清楚,别让“结婚证”成为某些人犯错的“保护伞”,也得提醒更多人,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得守好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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