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太深了!江苏南通,一夫妻为筹集资金,将房产抵押给典当行,借了100万元,还了4年共计159万,谁知竟被典当行告知需继续还款百万,夫妻俩不愿意,典当行就将其告上法院,一审判决需要继续还,夫妻俩不服提出上诉,而二审这样判了! 据纵览新闻9月17日的报道,12 年前,一对夫妻为凑钱做生意,把房子抵押给典当行,借到了 100 万。 签合同的时候,双方说好年利率 36%,要是到期还不上,每天得给千分之五的违约费,折算成年利率都到 180% 了。 更坑的是,放款当天典当行就以 “服务费” 的名义抽走了 2.5 万,实际拿到的钱根本没 100 万。 后来夫妻俩生意不顺利,没能按时还钱,但之后几年里一有钱就往典当行送,前前后后总共还了 159 万。可没想到典当行却说,他们还欠 100 万没还,夫妻俩当然不认可这说法。 典当行见他们不肯再还钱,就把人告上了法院。一审法院查完事儿,觉得没还的钱都是夫妻俩逾期造成的,判他们得继续还。夫妻俩不服气,接着上诉到二审。 二审法院就明确了,国家规定金融借款的年利率不能超过 24%,典当行定的 36% 本来就不合规。 按照 “先还利息再还本金” 的规矩算,夫妻俩借的 100 万总共就该付 57.6 万利息,本金加利息加起来也没到 159 万,等于债务早就还清了。所以二审判夫妻俩不用再还钱,这事就算了结了。 可能有人会问 “签了合同不就得认吗?” 其实不是这样的,要是合同条款本身不合法,法律才不会帮着 “坑人”。 之前的 “校园贷” 也是这套路,表面说利息低,暗地里用各种手段让学生背高额债务,最后都被法律严惩了。 这次就是典当行钻了夫妻俩急用钱、不懂法的空子,设了高息陷阱。好在二审法院明察秋毫,没让他们吃大亏。 这事儿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借钱前一定要把合同看仔细,尤其是利息、违约金这些条款,有看不懂的地方别嫌麻烦,赶紧找懂法的人问问。 要是当初夫妻俩早知道法律对利率的限制,说不定就不会掉这坑里了。 现在虽然这对夫妇的事儿解决了,但典当行业里类似的乱象可能还存在。你觉得该怎么避免普通人再掉进这种高息陷阱呢?
套路太深了!江苏南通,一夫妻为筹集资金,将房产抵押给典当行,借了100万元,还了
秀丽的哨儿
2025-09-19 10: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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