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磨杀驴玩的是明明白白!”重庆,男子担任保安队长时,工作处理的是井井有条,每个月也能拿到7000元的工资。等男子因脑梗住院康复后,单位拿为他健康考虑的借口,将他降成了普通保安,待遇更是直线下降只有3400元,男子被这突然来的背刺,搞的悲愤不已。 近日,重庆电视台大城小事报道了这则男子在任职保安队长时兢兢业业、备受好评时,因为健康原因休养两个月后,准备返岗时被单位无情降职的新闻。 老王(化名)本来是一个普通保安,因工作期间认真负责,能力出众,很快被提拔为保安大队长,并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待遇也是水涨船高,每个月能拿到7000元的工资。 就在老王准备大干一场时,突然感到身体一阵不适,检查后才发现是脑梗,最终在大夫的建议下,找到单位请2个月的假,调养下身体。 单位很痛快的批准了老王的请假,并叮嘱他要好好休息。 很快2个月的时间过去了,老王的身体恢复良好,为此他还专门再去体检了下,显示一切指标都很正常。 就在老王踌躇满志的准备返回工作单位时,一张突如其来的调任书,狠狠地打了他一耳光。 原来单位将老王的保安队长降成了普通的保安不说,待遇更是连之前的一半都不到,只有每月3400元。 不能接受这个结果的老王,找到人事部门负责人了解情况,询问原因。 对方表示,保安队长的工作需要经常在太阳下走动,现在老王得了脑梗,单位出于人道主义考虑,认为他的身体不能胜任队长那种强度的工作,所以只能遗憾的调岗了。 对此老王表示,一般只有早晚高峰期,才需要去太阳底下巡逻,现在自己的身体恢复良好,完全可以胜任之前的工作。 原来之前老王担任队长时,把整个保安团队管理的井井有条,和团队里的每个人处的和兄弟一样,他也是大家心中的老大哥。 因为管理得当,其实老王不是很忙,平常只要协调好大家的工作就行,现在的身体完全吃得消。如果给他调岗,这意味着他需要经常走动和巡逻,工作量反而比之前大的多。 现在就因为一场生病,单位就无视之前自己的付出,在没有和他沟通的情况下直接调岗,这让老王十分不满。 前前后后老王和单位沟通了好几个月,可单位依旧坚持调岗,最终老王只得求助调解员。 调解员和老王来到人事了解情况,询问对方是存在降薪调岗的事实。 不料这次工作人员竟直接否认了此事。 好在老王预料到了这一切,拿出了一份提前准备好的录音,里面清楚的显示着降薪调岗是单位负责人开会讨论后,达成一致的结果。 最后,老王还表示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擅自调岗,确实是不符合规定的。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如何评价单位的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和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规定:用人单位在特定条件下本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第四十二条通过 “但书” 条款划出禁区 ,当劳动者处于 “规定医疗期内” 这一特殊状态时,即便符合第 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适用条件,用人单位不得据此解除合同。 一般而言,员工的医疗有效期是3个月,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和单方面降薪,如果还能证明老王的脑梗,属于工伤或职业病,医疗有效期最长可以达到24个月。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老王因脑梗修养2个月后,如事后发现真的不能胜任工作,也需要提前要三十日,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才能解除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补偿,而不是单方面的降薪调岗,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2、老王将如何合理的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因为老王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保安大队长一致,在合同有效期内,单位没有沟通,单方面调岗,明显违反了上诉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如果老王能证实现在的身体状况,能继续胜任队长一职,他就有权要求单位恢复之前的职位和待遇;如果身体确实无法胜任,那就需要和单位协商后,提前用书面通知老王调岗降薪;如果老王觉得待遇太差,也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补偿。 那么,对于此事你是怎么看的呢?
“卸磨杀驴玩的是明明白白!”重庆,男子担任保安队长时,工作处理的是井井有条,每个
梅姐说法
2025-10-08 22: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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