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朝她开了六枪。 直到第六枪,她才倒下。因为行刑前,特务让她跪下,她死活不肯。 就这么一个硬骨头的女人,你知道她之前是干嘛的吗? 宁波城里,百年绸缎庄的朱家大小姐。穿苏绣旗袍,用银质餐具,三十岁之前,她活成了我们现在所有人朋友圈里最羡慕的样子。 可她偏偏看到了同胞在街上要饭,看到了山河破碎。 然后,她就把家底全捐了,把命也搭了进去。 这个让特务都觉得棘手的女人,名叫朱枫,1905年出生在宁波镇海的商贾世家。那会儿的朱家有多风光?绸缎庄的伙计能从街头排到巷尾,家里的红木家具能映出人影,连给她梳头的丫鬟都得先净手三遍。她穿的旗袍,领口袖口绣的都是江南的缠枝莲,针脚细得能数清每一根丝线;用的银质餐具,每次饭后都有专人擦拭,亮得能当镜子用。 按说这样的大小姐,这辈子该是在花园里赏花、在书房里看书,嫁个门当户对的人家,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可朱枫偏不,她总爱偷偷溜出家门,去看巷口那个卖唱的瞎子,去听码头工人哼的苦调子。有一次,她看到一个老婆婆抱着饿得哭不出声的孩子,在绸缎庄门口跪了半天,只求一块碎布裹身子。那天她回府后,把自己房里的绫罗绸缎全抱了出来,还跟父亲吵了一架,说“家里的布堆得发霉,外面的人却冻得发抖,这不对”。 真正让她下定决心改变的,是1937年的冬天。日军的飞机炸平了宁波的半边城,她亲眼看到邻居家的孩子在废墟里找妈妈,看到曾经繁华的街道变成一片焦土。那天晚上,她把自己的首饰盒翻了个底朝天,金条、翡翠镯子、珍珠项链,一股脑儿全交给了抗日救亡组织。她对组织的人说:“这些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能换几发子弹、几件棉衣,比戴在我身上强。” 从那以后,朱枫再也不是那个只穿苏绣旗袍的大小姐了。她穿粗布褂子,揣着情报穿梭在日军的封锁线里;她学开车、学发电报,手指磨出了茧子也不吭声。有一次为了送一份重要情报,她假装成走亲戚的农妇,在山里走了两天两夜,脚底板磨出了血泡,饿了就啃两口凉红薯。有人问她后悔吗,她笑着说:“当年穿旗袍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活得精致;现在能为国家做事,我才觉得自己活得踏实。” 1950年,朱枫接受任务前往台湾,不幸被捕。特务们以为她是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只要动动刑就会招供,可没想到,她宁死不屈。审讯室里的鞭子抽在她身上,她没哼一声;烙铁烫在她胳膊上,她只说“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想从我嘴里套出东西,没门”。行刑那天,她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衣服,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特务让她跪下,她挺直了腰杆说:“我为国家做事,对得起天地良心,跪不得!” 六枪,每一枪都打在她的身上,却没打垮她的骨气。这个曾经连走路都怕踩疼蚂蚁的大小姐,到最后都没向敌人低一下头。我们总说岁月静好,可别忘了,正是无数像朱枫这样的人,把自己的锦衣玉食换成了枪林弹雨,把自己的安稳人生换成了家国大义,才换来了我们现在的太平日子。 现在再提起朱枫,有人会说她傻,放着好好的大小姐不当,偏要去冒风险。可我觉得,她一点都不傻。她清楚地知道,比起个人的安逸,国家的安危、同胞的死活更重要。她捐出的不只是家底,更是一颗滚烫的爱国心;她牺牲的不只是生命,更是用自己的热血,为我们照亮了前行的路。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他们朝她开了六枪。 直到第六枪,她才倒下。因为行刑前,特务让她跪下,她死活不肯。
探史官
2025-10-10 16: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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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xokn5
为民主独立为人民解放事业而牺牲的英烈们永垂不朽
小顽
巾帼烈士,永垂不朽!
远方
巾帼英雄![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