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人已入狱服刑,她却靠着 4 年 3 次 “卡点” 怀孕,至今逍遥法外 —— 江苏镇江女子孙某的经历,让《刑事诉讼法》中保护孕妇的人性化条款,陷入了 “是否被恶意利用” 的舆论漩涡。 事情要从 2021 年说起。出生于 1987 年的孙某曾是当地一家公司财务经理,当年 9 月 3 日,她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主动投案,10 月 1 日便以 “怀孕” 为由被取保候审。两年后的 2023 年 2 月,润州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其犯虚开发票罪、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2024 年 5 月,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而与她同案的朱某,早已因同类罪名入狱服刑 8 年。 朱某的家属龚女士发现了不对劲:从立案到二审生效,孙某始终没被收监,每次询问法院,得到的答复都是 “她又怀孕了”。根据法院后来的核实,孙某在立案前已育有一子,案发后的怀孕节奏堪称 “精准踩点”:2021 年 9 月取保后,当年 12 月生下第一个孩子,哺乳期至 2022 年 12 月结束;刚过哺乳期一个月,2023 年 1 月又被发现怀孕,同年 10 月二次生产,哺乳期延续到 2024 年 10 月;就在哺乳期仅剩一周时,2024 年 9 月 27 日,她第三次以怀孕为由申请监外执行,2025 年 5 月顺利生下第三个孩子,出生证明上父亲信息空白,孩子随母姓。 更关键的是,孙某 2021 年 5 月就已离婚,处于离异状态。“4 年生 3 个,每次都卡在收监前,再怀孕恐怕就能抵扣全部刑期!” 龚女士的质疑戳中了公众的疑虑:这究竟是巧合,还是故意利用法律漏洞逃避刑罚?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265 条明确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孕妇,因怀孕或哺乳婴儿可暂予监外执行,且执行期间计入刑期。这一本是尊重生命的人性化条款,却在现实中可能成为 “避刑工具”。正如光明网曾报道的案例,曾有女毒贩多次 “卡点” 怀孕,靠着怀孕与哺乳期的交替,长期逃避法律制裁。 面对质疑,9 月 24 日润州区人民法院向龚女士释法时表示,已通过医院核实、医生笔录等方式确认孙某怀孕情况,程序合法。主审法官更是直言,怀孕方式、孩子生父信息属于隐私,只要处于怀孕或哺乳期,就依法不能收监。这一回应看似合规,却难以平息争议:法律只看 “是否怀孕” 的结果,无需追问 “为何怀孕” 的动机吗?恶意利用条款的行为,该如何规制? 要知道,孙某的刑期本应至 2026 年 8 月结束,若按目前节奏,只要在哺乳期结束前再次怀孕,确实可能 “躺平” 到刑期自然届满。这种 “以子避刑” 的操作,不仅让同案人家属感到司法不公,更动摇了公众对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的认知 —— 同罪不同罚,难道就因为有人能频繁怀孕? 目前,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表示接到相关反映,正依法办理该案。但事件暴露的问题远未解决:法律的温情如何避免被异化为 “脱罪漏洞”?对于明显存在 “卡点怀孕” 嫌疑的情况,司法机关是否该有更审慎的审查标准?毕竟,法律保护的是母婴权益,而非罪犯逃避惩罚的借口。当人性化条款被恶意利用,伤害的不仅是司法公正,更是法律本身的尊严。 信息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相关案件判决书摘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 年 9 月回应声明、同案人家属龚女士受访实录、光明网 2024 年 10 月《女毒贩多次 “卡点怀孕”,在镇江被判刑!》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265 条条文
离异女子靠生孩子避刑?孙某3胎“精准”抵扣刑期,《刑事诉讼法》漏洞引追问!
十七侃时事
2025-10-11 0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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