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连州一男子谢某联系卖淫女罗某准备性交易,结果冲完凉还没“办事”就突然抽搐倒地。罗某吓得赶紧报警,可人还是没救回来,死因是“猝死”。事后,罗某因卖淫被行政拘留15天。没想到,谢某妻子和女儿竟把罗某告上法庭,索赔131万,理由是觉得罗某“有责任”。 但法院一审直接驳回!理由很清晰:谢某是自身疾病猝死,罗某发现后立马报警叫救护车,已尽到责任,家属也证明不了罗某行为和死亡有因果关系。说白了,法院没和稀泥,谁的责任就是谁的,不能“人死了就找个垫背的”。 我觉得法院这判决太对了!法律就该讲证据、讲责任,不能因为人死了就随便拉人“背锅”。要是都像家属这样,以后谁还敢做好事?那些想靠“闹一闹”捞钱的人也该醒醒了,法律不是可以随意拿捏的软柿子! 大家怎么看这事儿?支持法院判决吗?快来评论区聊聊!
青海大通,女子喝酒后背着老公跟相好发生关系,之后两人安然睡去,半夜女子的相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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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白
现在是全员碰瓷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