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一听到这句话,
第一反应就是赶紧解释——
“我不在场、我没动机、我根本不认识那个人。”
结果呢?
越解释越乱,
话越多,漏洞越多,
反而被当成了突破口。
要记住一句话👇
在刑事案件里,不是你来证明你没做过,
而是他们要证明你做过。
只有当办案机关拿得出确凿证据,
才能构成指控。
你没有义务“自证清白”。
而偏偏在证据不足的时候,
办案人员最喜欢用话术来“套”你:
“你是不是认识他?”
“说实话,我们可以考虑从轻。”
听着像诱导,
其实是在补证据。
这时候千万别乱答,也别迎合。
最安全、最稳妥的回答只有一句:
“我确实没做过,
如果你们认为我做了,
请拿出证据来。”
这句话,
既表明态度,又不给对方可乘之机。
我办案10余年,家里也有老警察,
天天和办案民警打交道。
我可以负责任地说——
情绪上头,是刑事案件里最贵的代价。
如果你已经被提审,
或者担心自己说错话,
别硬撑,马上请律师介入。
有时候,早半天找律师,
就能少一年自由。⚖️
我是张律
该沉默时沉默,该说话时说准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