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小三和私生子的存在,并予以保障,甚至堂而皇之, 1.客观上显然鼓励了事实重婚! 2.破坏了一夫一妻制人类文明! 3.对社会,尤其妇女的畸形人生观、畸形幸福观造成事实的助长! 4.造成社会状态的男女乱相!允许你你,不允许他她吗,乱配将普及! 网友们表示 私生子享有和婚生子的平等权利,假如父亲犯罪了,婚生子收到牵连,而私生子无牵连,所以说,婚生子还不如私生子。 刑法上有重婚罪的!可是,现现实里却允许小三和非婚子权利的存在空间,这不是矛盾吗? 主播说的很对、支持主播、一定要从社会和法律上抵制和严惩婚外情和私生子这种行为。 在法律与道德交织的复杂情境中,有一个现象引发了广泛讨论:当法律保障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时,如何同步加强对婚姻中无过错方(通常指原配及其子女)的权益保护,似乎存在一定的张力。 例如,《民法典》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同时也明确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并规定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此外,如果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该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返还。 然而,在现实的法律实践中,无过错方在证据收集、证明对方存在重大过错以及全面保障自身权益方面,仍可能面临诸多挑战。这不禁让人思考:现行的法律执行机制,是否足以有效惩戒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又是否能够真正形成威慑,维护一夫一妻制的严肃性? 我们讨论这一议题,并非意在否定对任何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而是希望推动法律在实践层面能更精准地平衡各方权益,更好地彰显公平正义,让为家庭付出的一方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 违背一夫一妻制,冲击人类文明的婚姻道德观念。一个国家,一个社会,都需要规矩来制衡,如果没有规矩,是不是乱套了!婚姻也是如此,如果没了规矩,就没了道德底线,更没有了羞耻心,如果小三,私生子有了更好的权益,我们要结婚证有何用?结婚证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大家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