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女子,和丈夫结婚多年,男子去世后,女子发现丈夫生前有一段8年的婚外情,他和

芹姐说法 2025-10-28 03:24:35

广州一女子,和丈夫结婚多年,男子去世后,女子发现丈夫生前有一段8年的婚外情,他和一女子多次同行,一起住酒店,并且丈夫给对方转了近百万。庭审时,李女士又得知,丈夫委托他人,给女子转了53.8万元,她要求女子返还149万及利息,这样判了。(来源:网络)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这天,易某毫无预兆地走了,李女士都懵了,为易某办完后事,她着手整理丈夫遗物。 这一整理,可不得了,李女士在丈夫的手机里翻出好多不堪的东西,从二零一六年起,丈夫就和湖南祁阳的小英勾搭上了。 这两人,多次一起住酒店,明目张胆得很,更过分的是,易某还转了九十八万二千元给小英,李女士看到这些转账记录,气得直发抖。 庭审时,李女士又从证据里得知,丈夫还委托别人,给小英转了五十三万八千元,前后加起来,都一百四十九万了,这钱可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凭什么给这个女人。 于是,李女士一纸诉状,把小英起诉了,要求她返还这一百四十九万,还得加上利息。 1,小英接受这些钱款,是否构成不当得利,法律上该如何界定? 小英接受易某的钱款,从法律角度看,大概率构成不当得利。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 易某转给小英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易某无权单独处分。 小英与易某,存在不正当关系,并非基于合法交易或合理事由,获得的这些钱财,这些钱,是没有合法依据的。 她明知易某有配偶,还接受其转账,主观上存在过错,这种行为,破坏了婚姻家庭的秩序,违背公序良俗。 小英辩称与易某存在其他经济往来,但结合她与易某的不正当关系,这种辩解,很难成立。 2,易某未经李女士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是否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处理共同财产应协商一致。 易某的行为,侵犯了李女士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易某擅自处分财产,要承担返还财产给李女士的责任,还违背夫妻忠诚义务。 3,小英明知易某有配偶还与之保持不正当关系,是否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小英明知易某有配偶,仍与之保持不正当关系,虽不直接承担刑事责任,但违反了《民法典》第八条规定的公序良俗原则。 这种行为,破坏了婚姻家庭的稳定,对李女士造成精神伤害。小英不认为自己有错,但法律倡导健康、忠诚的婚姻关系。 4,委托他人转账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认定责任归属? 易某委托他人给小英转账,责任仍应由易某承担。 根据委托关系原理,受托人在委托范围内行事,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易某作为委托人,其委托他人转账给小英的行为,本质还是易某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受托人是否知道转账用途,但无论如何,易某是财产处分主体。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一方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可视为损失。 最终,根据实际情况,如转账时间、金额等合理确定,应判决小英支付资金占用费,对李女士财产权益受损的部分,进行合理补偿。 最终判决:小英返还李女士105万,并支付资金占用费。 信源:妻子整理遗物时发现丈夫有段8年婚外情,向情人转账超百万,起诉要求全部返还,法院:除返还105万外,还需支付资金占用费 2025-10-27 17:51·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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