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置信!”河北石家庄,33岁男子被邻居举报涉黑涉恶,在宾馆里遭办案人员刑讯逼供,而后死亡。11名办案人员被判刑!邻居也因涉嫌诬告陷害罪等罪名被公诉。 据悉事情大概是这样的!男子暴某生前系县住建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其父亲在当地经营了一家陶瓷厂,其叔叔则是村支书。 2022年初,暴某、暴某父亲、叔叔等10人被邻居举报涉黑涉恶,而后被警方带走。 警方随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暴某等人立案调查,期间将暴某等人监视居住在一宾馆。 参与审讯的警员分别来自新乐、石家庄两地公安局,其中新乐带队办案是年近四旬、审讯经验丰富的老警察张某,石家庄方面带队办案的则是刑警大队副队长耿某。 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审讯期间,为了获得暴某等人的有罪口供,张某事先让人将铁质审讯椅运到宾馆也就罢了,还准备了4部手摇电话机、电棍、PVC管、镐柄等工具,并让人特地在外面制作了一个特制笼子。 开始的两三天,张某便带着其他年轻民警对暴某等人进行集体审讯,通过“示范”让年轻民警知道如何“上手段”。 扇耳光、拿烟头烫脚趾、用PVC管、镐把打脚心、以及“开飞机”。 所谓的“开飞机”就是把嫌疑人固定在铁椅上,双手反铐至背后,审讯人员从其身后抓住双手向上抬,使其身体呈“飞机”姿势而产生剧烈疼痛。 更令暴某等受审人员恐惧的还有电击!就是用老式手摇电话机的两根电线分别夹缠在左右手,审讯人员用手摇动电话机产生电流。 不仅如此,为了让暴某的父亲、叔叔的有罪供述,张某还让其中一名民警任某给暴某的父亲、叔叔“上手段!” 除了上述手段外,任某还对暴某的父亲使用了侮辱性手段。据财新网此前报道以及暴某的父亲所说,所谓的侮辱性手段就是任某让其跪在卫生间地上,张开嘴,任某朝其嘴里小便,还让其舔他的屁眼。 在遭受刑讯逼供,在宾馆监视居住的第12天,暴某最终扛不住,不幸去世。 而事发后,张某慌了,开会要求所有人一条心,并解散工作群、清理办案记录。 《刑事诉讼法》第52条明确规定:严禁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刑法》第247条更是明确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禁止刑讯逼供是法治进步的必然要求,不仅是对个体权利的保护,也是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若不彻底遏制刑讯逼供问题,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也就无从谈起。 好端端地一个人说没就没了,不可能不了了之!而最终纸包不住火,案发。 案发后,张某等人被指控刑讯逼供,起初还试图与其他人建立“攻守同盟”抵抗调查,但是无果。 据悉目前,张某等人刑讯逼供一案,一审已经宣判,其中11名办案人员获刑。张某的量刑最重,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不过,张某等10人表示不服,已经提起上诉。 暴某等人是否涉黑涉恶? 据报道称,暴某死亡后,警方以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解除了暴某父亲、叔叔等人的取保候审。 而暴某的邻居系因与暴某父亲、叔叔等人有矛盾,才举报的暴某等人,期间,还故意找人作伪证、捏造了讨薪被打的事实。 《刑法》第243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目前暴某的邻居已经被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公诉。此外,公诉书显示,暴某的邻居还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罪名。 不过,今年5月份,暴某的父亲等人又被警方以寻衅滋事拘留,截止10月底,暴某的父亲、叔叔等5人被批捕,涉嫌的罪名包括寻衅滋事、非法占用农地、非法采矿、故意伤害等。 应当注意的是,《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不管暴某是否涉嫌犯罪。二审坐实了张某等办案人员刑讯逼供后,暴某的家属都还可以依据申请国家赔偿。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