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孤寡老人向银行贷款66万,结果,没多久就死了!由于无儿无女,没人继承,他也没有立遗嘱,导致这笔钱收不回来!银行追债却“找不到被告”?法院指定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随后,银行将民政局告了,要求民政局清偿贷款。法院判了! 上海静安区一家银行的信贷部里,经理老李盯着桌上的贷款资料,眉头拧成了疙瘩。去年年初,74 岁的孤寡老人张大爷从这里贷走 66 万元,说是要翻新住了大半辈子的老房子,可贷款刚下来五个月,张大爷就因突发脑溢血去世了。 没儿没女、没立遗嘱的他,把这笔没还完的贷款变成了 “难题”—— 银行想追债,连个对接的继承人都找不到,直到最近申请法院指定民政局当遗产管理人,这事还没个最终结果。 事情得从 2024 年 4 月说起。张大爷在静安区有套老式弄堂房,墙皮脱落、水管漏水的问题折腾他好几年,可他就靠每月四千多的退休金生活,翻新费用根本凑不齐。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知道后,跟他说银行有针对老年人的房产抵押贷款,只要把房子抵押,就能拿到钱,后续慢慢还就行。 银行当时也仔细评估过风险:张大爷的房子市值差不多 280 万元,贷 66 万元不算多;他虽然独居,但平时身体还算好,除了有点高血压,没其他大病,退休金也能覆盖每月 6700 多元的还款额。双方很快签了合同,约定贷款期限 10 年,张大爷拿到钱后,立马找了施工队,还跟邻居念叨 “等房子翻新好,冬天就不冷了”。 谁也没料到,意外来得这么快。2024 年 9 月的一个早上,施工队去干活时,发现张大爷没开门,联系社区网格员上门查看,才发现他倒在客厅里,送医后确诊为突发脑溢血,没抢救过来。社区工作人员四处打听,也没找到张大爷的亲属 —— 他年轻时没成家,父母早逝,唯一的弟弟十年前也去世了,妥妥的孤寡老人。 银行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查了还款记录:张大爷只还了 2 个月的贷款,还剩 64 万多元本金没还,而他抵押的那套老房子,成了没人管的无主遗产。按正常流程,银行可以处置抵押物收回贷款,可麻烦在于,没有继承人配合,连房产过户、启动拍卖的手续都没法办,更别说走法律程序了,总不能对着 “空无一人” 的遗产起诉。 老李和同事们琢磨了好几个月,直到今年 1 月,才在律师的建议下找到突破口:根据《民法典》,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可以担任遗产管理人。银行只要先向法院申请指定民政局当张大爷的遗产管理人,后续才能通过诉讼要求用遗产清偿贷款。 今年 2 月,静安区法院受理了银行的申请,经过一个多月的核查,确认张大爷确实没有法定继承人,也没有留下遗嘱,最终在 3 月底作出裁定:指定静安区民政局为张大爷的遗产管理人,负责梳理他的财产、债权债务,配合处理后续事宜。 拿到这份裁定后,银行刚准备提起诉讼,要求民政局用张大爷的老房子清偿贷款,可新的问题又冒了出来 —— 民政局需要先对张大爷的遗产做全面清查,确认他除了这套房子,有没有其他存款、债务,目前还在核查阶段。银行的律师说,清查完成后才能正式起诉,现在只能等着,案件还没进入庭审环节,更谈不上判决结果。 有法律人士解释,这种无主遗产的债务纠纷,关键就卡在 “遗产管理人” 这个环节 —— 过去没有明确规定时,银行往往只能认栽,现在有了遗产管理人制度,虽然流程麻烦,但至少有了解决方向,只是从指定管理人到最终判决,需要不少时间,目前这起案件还在前期阶段。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