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山东胶县发生了一起即将执行死刑的案件。死刑犯在行刑前不断声称自己冤枉,坚决拒绝吃“杀头饭”,这引起了执行死刑的长官的重视。决定重新审查案件的真相,结果却发现事情并不像表面看起来的那么简单…… 咱们聊聊,这“杀头饭”意义可不一般。对一个将死之人,这是最后一点人道关怀,也是他自己最后的念想。连这都拒绝了,说明这人心里憋着一股天大的怨气,他不想“认命”。 刘明智越想越不对劲。他想起安乐三看见舅舅时的那声哭喊,那不像演戏,更像是绝望的求救。 他当即决定,先不急着开会,他得找县巡回法庭的王洪海庭长商量一下。 两人碰头,刘明智把路上的异常一说。王洪海也是个老司法,立马觉得事有蹊跷。两人当即决定:看卷宗!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份关乎人命的卷宗里,竟然没有起诉书,也没有判决书,只有一张薄薄的呈批表。 这在当时,也许有“镇反”运动从快从严的背景,但在刘明智这样的专业人员看来,这就是个巨大的程序漏洞。 两人立马提审安乐三。 这一审,安乐三哭得更凶了。他说出了一个惊人的内情:他根本没杀人,他是被“骗”着认罪的。 原来,当初青岛公安局的张某押他回村指认现场,对他“循循善诱”:“你看十区的张世瑞,身负5条人命,坦白认罪,才判了5年。小麻湾村的王龙萧,伪军团长,4条人命,态度好,也没枪毙。你这才两条人命,有啥不敢认的?” 安乐三说,当时检举人冲上来就打他,群众情绪激动,他生怕被活活打死,就按着张某教的“坦白”了。 最要命的是,安乐三根本不知道自己被判了死刑, 他连判决书都没见过,还以为在等上诉。 刘明智听完,后背直冒冷汗。因为他清楚得很:张某口中的张世瑞和王龙萧,早就被枪毙了! 用谎言诱导,用群众压力逼迫认罪,这案子问题太大了! 刘明智和王洪海立刻上报。县法院贾鸿南院长、县委书记李华民、县长刘锡山……电话打了一圈。领导的批示很快下来:“有反必肃,有错必究!” 半小时后,“刀下留人”的命令下达。安乐三被带回县城,重审。 这个“枪下留人”的消息一传开,检举人张某、迟某立马不干了,气势汹汹地带人围住调查组,质问“为什么杀人犯不偿命?” 刘明智顶住了压力。他知道,开弓没有回头箭,必须查个水落石石出。 公、检、法三家立刻组成复审小组,刘明智牵头,进驻赵家岭村。 这回,他们要查的是人命。 安乐三的罪名主要两条: 1944年,他当伪副保长时,指使手下安乐常毒打村民安乐福的母亲安许氏,致其死亡。 1945年,他带人毒打村民许文法的妻子。邻居安乐贵的妻子来说情,被他指使手下打死。 调查组先找安乐福。安乐福说,他其实不知道妈是咋死的,都是听村里人说的。当时在场的,只有他舅舅和邻居安二嫂。 调查组火速找到安二嫂。 安二嫂一五一十全说了:安乐三是来催粮了,但根本没动手打人。 安许氏是生孩子得了“产后风”死的,孩子也跟着饿死了。 那为啥证词上写的是安乐三打死的? 安二嫂说:“有一天从青岛来了两个干部,让我在纸上按手印,说啥也不用管。” 第一条人命,翻了。 接着查第二条,安乐贵妻子的死因。安乐贵的儿子安殿喜也说不清,但他姑母可能知道。 调查组马不停蹄找到住外村的姑母。老太太一听,立马说:“这事儿跟安乐三没关系!” 真相是:那天伪甲长安乐常喝醉了酒,想调戏安乐贵的妻子,被推了一把掉水沟里。安乐常恼羞成怒,把孕妇摔倒在地,导致大流产血崩,当晚就死了。 两条人命,一个子虚乌有,一个张冠李戴。 咱们得聊聊,为啥脏水都泼安乐三身上了? 安乐三这人,确实不是啥好鸟。他当过伪军,当过伪副保长,解放后还冒充解放军骗过人,偷过东西,蹲过两次监狱。在那个年代,他是个“历史不干净”的典型。 而那个真正害死孕妇的安乐常,在镇反时已经被枪毙了。 很可能,在当时“层层加码”的运动中,安乐三这种“坏分子”成了最容易的替罪羊。至于他抢牛、占地的事,最后查下来也是证据不足,唯一能定罪的就是敲诈了点伪币。 1956年,胶县人民法院报请上级,撤销原判,安乐三“教育释放”。 出狱那天,安乐三挑着一担鸡蛋,走了几十里路,非要送给刘明智。刘明智坚决没收。 这起案子,后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国第一起在监督执行死刑中平反的冤案”向全国通报,要求所有政法人员引以为鉴。 刘明智因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不久就被任命为检察员。 回看这个70年前的案子,咱们不得不佩服刘明智的勇气和担当。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推翻一个“反革命”的死刑判决,是需要顶着巨大压力的。 但他守住了一条底线:法律是讲证据的,人命是天大的。 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较真”,才有了“刀下留人”的可能,才有了“有错必究”的公道。

									
									
									
									
									
									
									
								
用户10xxx61
那个骗安乐三认罪的人受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