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在小蓝书上看到,有律师分享了一例神奇的强煎案。求助人向其介绍称,2022年7月

拆台谈社会 2025-11-04 12:26:55

刚在小蓝书上看到,有律师分享了一例神奇的强煎案。

求助人向其介绍称,2022年7月,曾在她老公店里工作过的一个女孩,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于2020年10月被猥亵、强奸,后续立了案。

而证据方面更多是女孩口供,客观证据当面只有一份法医鉴定报告,其上显示,女孩的处女膜存在陈旧性破裂。

求助人还表示,女孩提及的被侵犯时间,她老公根本没有作案时间,因为忙完双十一,她老公就回了老家,12月初才回来,为此,他们还提交了高铁票和滴滴打车的数据。

律师当即表示,如果真有这么大疑点,放人是应该的,但公安机关坚持起诉,手里应该有东西。

为保险起见,他决定先阅卷。

结果阅完卷,人直接傻了。

根据卷宗记载,女生说自己在15岁时,就开始被老板PUA,一步一步攻破心理防线,从摸胸,到发生关系,甚至是走后门。

时间跨度上,自2020年10月开始,一直持续到12月初,每2-3天或3-4天即有一次,前后共计10多次,还有数次猥亵。

至于发生关系的细节,更是丰富到令人窒息:从当时穿的衣服,衣服怎么被脱掉,到老板办公室的灯光,以及门窗朝向,再到老板的具体动作,J液的问题,以及威胁的话等,丝丝入扣,细致入微。

简直堪称完美陈述。

然而,当他实地走访案发地时,第一个问题出现了:女孩说老板在办公室的玻璃上贴了膜,从外面看不见里面,而真实情况却是,不仅能看见,还能看的一清二楚。

除此之外,“被害人”要求私了,“嫌疑人”要求报警,证人证言上漏洞百出等,似乎也都在说明这起案件就是个冤案。

而最最关键的高铁票和滴滴打车等客观证据,则更加胜于雄辩。

这案子难道就要以无罪结束了吗?

当然不是。

即便是非幼女,也不仅可以非亲历不可知,还可以有符合年龄认知的记忆错误。

后来,检察院补交一份新证据,是女生的新笔录。

在这份笔录里,曾经的十多次关系变成了四五次,被侵犯的具体时间也记不清了。

总之,所有不合逻辑的地方都被移除,现在需要的是当事人“自证清白”。

妙,实在是妙。

法院判决亦清晰表达了他们的立场——

“关于被害人黄某某在笔录中陈述的被性侵次数以及有无使用避孕套等细节前后不一致的问题,黄某某在 接受后续询问时已经作出解释,且黄某某多份询问笔录系在事发较长一段时间后作出,前后对于事发时个别细节的记忆存在偏差符合正常记忆认知,不能仅以此否认被害人陈述的可信度。”

“石某一方提交的证据,包括乘车信息等仅能反映石某部分事发时间段部分工作、生活情况,不足以证实其并无作案时间的主张”。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相信有过相当涉猎的人,对上面这两段话都不会感到陌生。

哦对了,似乎是为了表达这两段话的幽默性,该案的证人还曾因为表达对被告不利,被女孩亲妈控告强煎。

此时此刻,恰如彼时彼刻。

但接连两次相似的手法,让警方也谨慎起来,最终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正当律师以为,这次的意外有如天助,现实却又跟他开了个玩笑。

检方辩称,新案是新案,旧案是旧案,两者没有关联。

最终,其当事人被以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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