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男子起诉了妻子的出轨对象,结果妻子跟他离了婚,最后他还成了村民们的笑话。他觉得这一切都是那个人的错,于是又把对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在村里的公示栏赔礼道歉30天,还要赔偿自己15万。 男子最近特别苦闷,一出门就觉得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还发出异样的笑声。 这些异样的眼光和议论,都源于他起诉了妻子的出轨对象陈某。他都不知道陈某什么时候和自己妻子走到一起的,这事儿让他心里堵得慌。 他警告过妻子和陈某后,两人倒是收敛了不少,但还是偷偷摸摸来往。 男子实在咽不下这口气,直接起诉了陈某,要求对方写保证书,再也不能和自己妻子联系,不然他就会做出过激举动。 陈某也怕了,赶紧赔礼道歉,承认了和他妻子的关系,还写下保证书,说以后再也不往来。 可这么一来,妻子在村里彻底抬不起头,总有人在背后说三道四,让她羞愧难当。 妻子觉得,与其这样受委屈,不如干脆和丈夫离婚,换个地方生活,也比在村里被人戳脊梁骨强。 男子本来以为把陈某赶走,妻子就会好好和自己过日子,没想到自己这一举动,反而彻底搞僵了和妻子的关系,最后真的离了婚。 村民们这下更有谈资了,之前还能说他妻子,现在妻子走了,就把矛头对准了他,每天三五成群聚在一起,议论纷纷。 只要他一靠近,大家就赶紧住口,这让他更确定,大家就是在嘲笑他、说他的坏话。 他觉得这一切都是陈某造成的:当初如果不是陈某明知他妻子有家庭,还非要凑在一起,自己也不会落到被全村人嘲笑的地步。 于是他再次起诉陈某,要求对方在村里的公示栏赔礼道歉,至少30天,还得赔偿15万元。 可陈某却说,大家都是成年人,谁背后没人议论几句?村民要说他,自己确实有一定责任,但该赔的礼已经赔了,该写的保证书也写了,而且自己一直遵守承诺,根本没再联系他前妻,现在自己没什么错。 一边坚持要赔钱,一边坚决不赔,双方僵持不下。 所以最终判决:陈某只需在村里的公示栏进行30天的赔礼道歉,驳回了男子要求赔偿15万的诉求。 这也是因为,虽然陈某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男子的权益,但在陈某已经赔礼道歉并遵守不再与男子妻子往来的承诺后,其行为已不再违背公序良俗,对于此后男子所遭受的村民议论等困扰,不应再由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需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且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在本案中,陈某后续的行为已不存在过错,所以法院不支持男子的赔偿诉求。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待呢? 素材来源于:深圳新闻网2025年11月7



春夏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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