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警示! “值得警示!”上海,46岁独生女子未婚、无子女,父母也都去世,身

名城探寻 2025-11-17 08:12:35

值得警示! “值得警示!”上海,46岁独生女子未婚、无子女,父母也都去世,身边没有一个亲人。因突发脑出血需要家属签字手术,无奈喊来远房亲戚赶来帮忙。谁料,手术后,病情又出现反复,不仅神志不清,还被送进ICU,只能靠呼吸机维持生命。 因医疗费已经超过21万元,女子的远房亲戚根本无力负担,也担心不是女子的继承人,最后落得个人财两空的境地,陷入迷茫,无奈向女子所在的居委会求助。 这名女子姓蒋,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父母早年过世后就一直独自生活。她在一家民营企业做行政工作,性格偏内向,平日里除了上班很少参加社交活动,和亲戚往来也十分稀少。 远房亲戚吴先生,算起来是她父亲表姐的孙子,两人每年只在家族年夜饭上能碰一次面,平时几乎没有联系。这次蒋女士突发疾病,还是同事接到她的请假电话察觉异常,上门查看后才紧急送医。 蒋女士入院初期神智还算清醒,正是她自己报出了吴先生的联系方式。吴先生接到电话时正在外地出差,连夜赶回来签字,想着救人要紧,还和蒋女士的公司一起垫付了3万元医药费。谁也没料到,手术后蒋女士病情突然恶化,被查出合并烟雾病,很快陷入昏迷,直接被送进ICU。 每天五千到一万的医疗费像座大山压得吴先生喘不过气。他只是普通工薪阶层,家里本就不宽裕,3万元垫付已经是极限。更让他焦虑的是,咨询律师后得知,他和蒋女士没有法定继承关系,即便垫了钱,将来也没法通过蒋女士的财产追偿。万一蒋女士病情没有好转,自己这笔钱就算打了水漂,甚至可能背上更多债务。 邮电居民区党总支书记王镇君接到求助后,第一时间着手处理。他们先向派出所申请查询蒋女士的亲属信息,同时联系上远在兰州的蒋女士姑妈的孩子,可表亲属同样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对方远在外地,是否能承担监护责任还是未知数。 居委会想过先帮蒋女士解决医药费燃眉之急。他们联系了蒋女士工资存放的银行,也找了她购买重疾险的保险公司,希望能代签手续,让保险赔付直接打到医院账户。但保险公司明确拒绝,理由是居委会没有监护权,无权处理这类事务。 走投无路下,居委会只能转向法律途径。按照流程,必须先申请宣告蒋女士为无民事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之后才能指定监护权。这个过程需要时间,可蒋女士的治疗一天也耽误不起,ICU里的呼吸机时刻都在产生费用。 法律人士对此事直言不讳,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随着老龄化程度加深和生育率走低,这类无父母、无配偶、无子女的“三无”独居人士会越来越多。虽然法律规定村居或民政局可担任监护人,但相关法条没有明确强制权责,实际操作中总会遇到各种阻碍。 最关键的是提前防范。法律上早已存在意定监护制度,这类人群可以提前选定信任的人作为监护人,明确权责,可很少有人真正了解和运用。同时,有律师建议,国家应设立专门的紧急救助基金,为蒋女士这样的突发状况提供兜底保障,避免救命钱卡壳。 好在事情有了转机,新华医院传来消息,经过全力救治,蒋女士已脱离危险。后续她能否恢复自主意识,居委会何时能正式代行监护职责,还需要进一步观察协商。 蒋女士的经历撕开了独居群体生存保障的缺口,它警示着每一个人,尤其是独生子女和未婚独居者,提前做好生活规划和法律安排至关重要。社会救助体系也需要更快响应、更实举措,才能真正为困境中的人托底。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0 阅读:65
名城探寻

名城探寻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