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凌晨三点,2岁的幼女从睡梦中惊醒,熟悉的房间里空无一人,她踩着小小的拖

厚广说法 2025-11-17 21:24:00

广西百色,凌晨三点,2岁的幼女从睡梦中惊醒,熟悉的房间里空无一人,她踩着小小的拖鞋,凭着本能摸索到门边,竟意外打开家门,光着脚丫冲出楼道,在漆黑的小区里一边哭一边喊着“妈妈”。   (来源:法治进行时)   幸好邻居李女士发现,她刚哄睡自家孩子,被窗外持续的哭声惊动。   “一开始以为是做梦,听了几分钟发现只有孩子的哭声,没有大人安抚,心里一下子揪紧了。”她来不及细想,穿着睡衣就冲下楼,循着哭声在小区绿化带旁找到了瑟瑟发抖的朵朵。   小家伙满脸泪痕,头发凌乱,看到陌生人更是哭得厉害。李女士蹲下身温柔安抚,轻声询问情况,又抱着她前往保安亭等候,之后,满头大汗的朵朵妈妈匆匆赶到。   原来,朵朵奶奶突发急病,爸爸出差在外,妈妈见孩子睡得香甜,且家中装有监控,便想着速去速回送老人就医,途中还不时查看监控画面,可偏偏几分钟的疏忽,就让清醒的孩子独自跑出了家门。   “我以为她能一觉到天亮,从来没试过自己开门,真是吓死我了!”妈妈抱着女儿后怕不已,连连向李女士道谢。   这场深夜惊魂,因邻居的暖心援手化险为夷,但背后折射出的未成年人监护责任问题,却值得所有家长警惕。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   1. 第十一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职责。国家采取措施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2. 第二十一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3. 第十八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   本案中,李女士的暖心救援,是“邻里相助”传统美德的现实践行,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守望相助”的社区温情;而朵朵妈妈的监护疏忽,虽事出有因,却仍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未成年人监护的强制性规定,幸运的是,传统美德的善意弥补了监护疏忽的风险,未造成严重后果。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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