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男子让女友给他煮碗泡面,对方让他自己煮,男子心生不满,对女友又打又骂,

每日案论 2025-11-21 17:22:12

辽宁大连,男子让女友给他煮碗泡面,对方让他自己煮,男子心生不满,对女友又打又骂,女友一个想不开,拿起水果刀刺向自己,后抢救无效死亡。事后,检察院以男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家属向男子索赔185万,可让所有人惊讶的是,法院判男子无罪。 2022年2月,单某和徐清雅在别人的牵线下认识了。刚认识10来天,两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很快搬到一起住在了单某家里。 单某这个人,1995年出生,初中毕业之后就一直没正经工作。翻开他的过去,可以说是劣迹斑斑。 单某曾因故意伤人和聚众打架,蹲过监狱,放出来没多久,又因为打人被抓进去关了半个月。 时间来到2022年4月26号凌晨,和朋友聚完餐的2人回到住处后,徐清雅先去洗澡。 单某饿了,让女友给自己煮碗方便面。徐清雅大概是累了,让单某自己煮。 就为这点小事,单某的火气一下子上来了,对着徐清雅说了不少难听的话。俩人越吵越凶,单某气冲冲地摔门走了出去。 徐清雅身上只裹着浴巾就追了出去。在楼前空地上,两人拉扯起来。 拉扯中,单某把她拽倒在地,接着就动了手,拳头落在徐清雅的头脸和身上,留下多处伤痕。 后来两人回到屋里,可谁也没想到,就在厨房的水池边,徐清雅突然拿起一把水果刀,猛地刺向了自己的胸口。 看到徐清雅倒在地上,单某慌了神,赶紧打了120急救电话,同时也通知了自己的妈妈。 凌晨1点多,单某和他爸爸开着车,把徐清雅送到了医院。只可惜,徐清雅最终没能抢救过来,在那天凌晨离开了人世。 单某随后报了警。经警方调查发现,事情背后还有更多隐情。 单某和徐清雅在一起的2个多月里,经常闹矛盾吵架。就在事发前两天,4月23号,单某还对徐清雅说过“你去死吧”这样伤人的话。 而徐清雅自己,情绪一直不太稳定,易怒,曾经去看过医生,诊断为抑郁症,一直在吃药。 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单某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在2022年12月正式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检察官的理由很明确:当晚两人都喝了不少酒,徐清雅醉得厉害,行为已经反常。单某不仅没有尽到照顾看护的责任,反而因为一点小事就殴打她,导致她情绪崩溃,最终走上绝路。 徐清雅的父母也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单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加起来超过185万。 案子到了法院,控辩双方激烈交锋。法官仔细核查了证据。 单某在警察那里做的稳定口供、多位证人的证词、法医的伤情鉴定报告、徐清雅身上伤痕的检查记录。 所有这些都指向一个事实:单某清楚徐清雅在吃抑郁药,当晚确实喝了很多酒,他也确实说了侮辱性的话并动了手。 然而,法院在2023年9月末做出的一审判决,却大大出乎了徐清雅家属和检察院的意料:法院认为单某无罪! 理由主要有三点:第一,法官觉得单某不可能预见到徐清雅会自杀。第二,法院认为单某的打骂行为和徐清雅自杀身亡之间,没有法律上认可的必然因果关系。第三,单某在事发后立刻拨打了120,最后和父亲开车送人去医院抢救,该做的他都做了,没有放任不管。 同时,法院也驳回了徐清雅父母提出的民事赔偿请求,让他们另外去单独打民事官司讨要赔偿。 这个结果,徐清雅的父母和检察院都不能接受。检察院提出了抗诉,徐清雅的父母也提起了上诉。 案子最终到了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二审结果出来了:维持原判,单某依然无罪。 中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得当,审判过程也没问题。现有的证据,还是无法在法律上认定单某的打骂行为直接导致了徐清雅的自杀,也无法认定单某在当时就能预见到她会自杀。 所以,检察院的抗诉和徐清雅父母的上诉请求,都没有得到支持。 案子在法院层面似乎尘埃落定。但失去女儿的痛苦和那份不甘,依然沉重地压在徐清雅家人心头。 姐姐最后说,家人已经在准备材料,决心要向更高一级的法院申请再审。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待这件事? 《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刑法理论,因果关系需考察行为是否实质性诱发危害结果。 单某在徐清雅醉酒状态下实施殴打,结合徐清雅既往抑郁病史和案发前两日单某曾说出的刺激性语言,可认定单某的暴力行为与徐清雅情绪崩溃后持刀自杀存在直接诱因关系。 单某事后拨打120并送医的行为被法院认定为“尽到必要救助义务”,但抗诉机关强调该行为仅发生于危害结果已不可逆之后,不能免除其前序过失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73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徐清雅的自杀行为虽属自主决定,但单某的殴打行为直接导致其情绪失控,属于“过错相抵”中的加害人过错,需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欢迎关注@一案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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