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日本声称无法接受! 11月25日,针对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在社交平台上提及联合国宪章中针对二战战败国的“敌国条款”,强调中、法、美等联合国创始国有权不经安理会授权直接采取军事行动,日本官房长官木原稔在刚刚结束的记者会上宣称“无法接受与事实不符的中方主张”。 日本刻意回避的“敌国条款”不是中方凭空提出的概念,而是《联合国宪章》第53条、77条、107条的明确规定,核心针对二战德、日、意等轴心国。 条款明确指出,若战败国“重新走上侵略道路”,中美法等反法西斯盟国可不经安理会授权,直接采取军事行动。联合国官网至今完整保留这些条款,木原稔所谓“不符事实”,是在回避条款的法律有效性。 1995年联大曾有决议建议删除条款,但安理会从未通过正式修正案,即从国际法层面,这些条款至今仍具备效力。即便长期未实际执行,法律约束力依然存在。日本否认条款存在,目的是摆脱二战战败国的法理约束,为扩军修宪扫清障碍。 使馆选择此时提及条款,并非临时起意,而是精准对应日本近期的军事动作。9月日本防卫省明确,将在8艘“宙斯盾”舰上全部配备“战斧”巡航导弹,首舰“鸟海”号2026年夏天将赴美试射。 这种导弹射程1600公里,从日本周边发射可覆盖中国东部沿海,完全突破“专守防卫”框架。 10月,日本还参与美菲澳法五国“ANNUALEX 25”南海军演,参演兵力达5.8万人,演练科目直指反潜和水面战。这些动作与“敌国条款”中“侵略风险”的预警高度契合,中方表态是法理层面的前置警示。 历史案例可充分体现条款的威慑意义。二战结束后,盟国对日本的军事占领、战犯审判,均以“敌国条款”为法理依据。1951年《旧金山和约》虽淡化直接军事行动表述,但未废除宪章条款。 反观德国,作为同样的二战战败国,从未否认“敌国条款”存在,反而通过《基本法》主动限制军队规模,这种态度差异,凸显日本反驳立场的说服力不足。 1991年海湾战争中,美军主导的多国部队行动,虽未直接引用“敌国条款”,但沿用了“创始国授权优先”的法理逻辑,与日本试图模糊的法理基础形成鲜明对比。 美国的态度则暴露了博弈的复杂性。“敌国条款”是美国当年主导制定的,如今却默许日本扩军。但这种默许有明确底线——不能挑战美国主导的战后秩序。 10月美日澳军演中,美军虽允许日本舰艇担任副指挥,但核心的“战斧”导弹部署仍需美国提供技术支持和发射授权。 这说明美国既想利用日本制衡中国,又不愿让日本彻底摆脱法理约束,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中方提及条款,也间接提醒美国:破坏战后法理框架,最终可能反噬自身利益。 经济维度的绑定让这场法理博弈具备现实分量。2025年1-10月,日本对华出口额达1.2万亿美元,占出口总额28%,汽车、电子零部件等核心产业对华依存度超40%。 若因历史法理问题引发外交紧张,日本经产省测算将损失280万个就业岗位。这也是日本工商界近期频繁访华的原因——军事扩张诉求无法替代经济利益,法理争议一旦影响经济,日本国内反对声音将随之升温。 日本的反驳存在明显漏洞。木原稔仅称“主张不符事实”,未正面回应宪章条款具体内容。 日本学界也承认这一软肋,东京大学国际法教授佐藤健指出:“否认条款存在是自欺欺人,日本真正该做的是通过实际行动证明无侵略风险,而非回避法理约束。”这种避实击虚的反驳,使得国际社会进一步关注日本扩军的合理性问题。 后续局势的推演可从三个方向展开。 其一,日本可能加速推动修宪,试图从国内法层面“对冲”国际法约束,预计2026年参议院选举后会提相关议案; 其二,中方会持续在法理层面发力,不排除在联合国相关会议上引用条款,争取法俄等创始国支持; 其三,美日会加强军事捆绑,比如加快“战斧”导弹部署进度,但美国大概率会要求日本“不主动挑衅”,避免触发条款适用风险。 对地区国家而言,这场博弈释放的信号很明确。菲律宾、越南等国近期与日本互动频繁,但“敌国条款”的存在提醒它们:日本的军事扩张缺乏完整法理支撑,过度绑定可能卷入历史遗留风险。 而印尼、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更看重航行安全,中方强调法理约束,实则是维护战后秩序稳定,这与东盟“不选边站”的诉求高度契合,会增强其与中国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的意愿。 这场法理交锋的本质,是二战后国际秩序与日本右翼扩军野心的碰撞。“敌国条款”不是尘封的历史文本,而是遏制战败国重走侵略老路的法理约束。 日本试图通过否认条款逃避约束,中方则通过重申条款划定红线,这种博弈不会一蹴而就。未来的核心在于,日本能否正视历史法理,美国是否愿意为日本突破底线背书,这些将直接影响东亚安全格局走向。 信息来源:告诫日方停止妄言,划定涉台清晰红线,中方重申《联合国宪章》警告日本 环球网2025-11-24 06:47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