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冤不冤!”江苏昆山,一女子喝酒后,下楼扔垃圾,她为了少走几步路,直接从消

潮鹿奔跑 2025-11-25 19:29:35

[月亮]冤不冤!”江苏昆山,一女子喝酒后,下楼扔垃圾,她为了少走几步路,直接从消防通道穿过,结果因楼道太黑,不慎踩空摔下18级台阶,造成全身多处骨折,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事后,女子起诉物业要求赔偿26万元。网友:白嫖上瘾了?   据大象新闻11月24日报道,昆山这套小区里,租客王女士晚饭后,顺便喝了点酒,收拾完桌子后就起身出去扔垃圾,小区电梯明明能用,她却觉得绕路麻烦,想省几步路,就拐进了楼栋侧面的消防通道。   谁能想到,这短短几十米的 “近路”,让她摔得够呛。   当时已经天黑,消防通道里一片漆黑,连个亮灯的地方都没有,王女士喝了酒,视线本来就模糊,脚下也发飘,只能凭着感觉摸黑往下走。   走到负一层的楼梯口时,脚下一滑没踩稳,整个人顺着十八级台阶滚了下去,当场就疼得站不起来。   事后,经过医院诊断,右桡骨远端骨折,还有头皮血肿和皮肤挫伤,最后鉴定下来是十级伤残,好好的人一下子落下了终身残疾。   这事说起来,消防通道本身就有明确规定,现在小区楼层越盖越高,开发商按国家要求,必须修建合格的消防通道,通道里得装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而且消防门得保持 “常闭” 状态 —— 不是锁死,是能随手关上,既能防止无关人员随便进出,又能在火灾时快速打开逃生。   可王女士走的这条通道,不仅应急灯压根没装,连本该自动关闭的消防门都一直敞开着,时间长了,不少住户都把它当成了普通捷径,物业却从来没管过,也没修补过缺失的照明设备。   事故发生后,物业确实第一时间赶过来帮忙救援,还联系了家属送医,但王女士觉得,自己摔倒是因为通道里没有照明,消防门也没按规定关着,这些都是物业的失职,所以在今年 2 月把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还有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加起来一共 26 万余元。   可物业这边完全不认可,他们觉得王霞是喝酒后自己疏忽才摔的,和物业没关系。   物业还辩称,消防通道里的灯从他们接手小区时就没装,这是开发商留下的历史问题,不该由他们来担责,而且楼梯本身也没损坏,不存在安全隐患,责任全在王女士自己。   双方各说各的理,法庭上争论了半天,法官经过详细调查后,最终给出了判决:王女士作为成年人,明明知道小区有正常通行的电梯,却为了图方便选择消防通道这种非常规路线,而且喝酒后状态不佳,自身就该格外注意安全,所以对这次事故的发生要承担主要责任,占六成。   而物业这边,没有按规定安装应急照明设备,也没及时关闭消防通道门,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次要责任,占四成,赔偿王女士 8 万余元。   从法律层面来说,《民法典》里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而作为业主或者租客,也得清楚消防通道的用途 —— 它是生命通道,只有发生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时才能使用,平时不能随便走。   而且成年人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明知道消防通道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还为了图方便冒险走,一旦出了问题,自身肯定要承担主要责任。   说到底,小区是大家共同生活的地方,公共安全需要每个人的维护。   消防通道看似是 “小事”,但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能有半点马虎。   希望这个案例能让更多人重视起来,物业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业主遵守规章制度,不要再让 “近路” 变成 “险路”。   信源:据大象新闻2025年11月24日报道——女子酒后跌下18级台阶摔伤起诉物业索赔,法院:物业与住户责任“四六开”,物业赔偿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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