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王女士花5760元给女儿租了架钢琴,租期两年,押金9000元,女儿不喜

梅姐说法 2025-12-08 10:52:25

浙江杭州,王女士花5760元给女儿租了架钢琴,租期两年,押金9000元,女儿不喜欢弹琴,租期快到时她联系商家把钢琴拉回去,对方却迟迟不来拉钢琴,她去店里发现已经没了人,只能自认倒霉,两年多后,她发现老板又在别处开了新店,再次联系对方,对方竟提出要么付30个月租金,要么花8900元买琴的方案,王女士拒绝后,店家的态度极度嚣张、恶劣。 2021年,王女士想让上幼儿园大班的女儿学钢琴培养气质,在下沙一家乐器商行内,店员说租两年钢琴,运费店里承担,还送三个月,王女士觉得划算,签了两年租赁合同,付了5760元租金和9000元押金。 王女士原本期待女儿能在钢琴学习上有所收获,可女儿学了一段时间后,就不想再弹琴了。 王女士虽然有些无奈,但也尊重女儿的想法。 在合同到期前几天,王女士就联系乐器商行的老板,告知对方自己不打算续租,希望老板能安排人来把钢琴拉回去。 老板一开始还劝王女士续租,被王女士拒绝了,老板便答应会尽快安排人来处理。 好几天过去了,始终不见有人来拉钢琴,王女士再打老板的电话时,却一直无人接听。 王女士有些着急,担心钢琴一直放在自己这会出问题,她决定亲自去店里看看情况,当她赶到下沙那家乐器商行时看到,店里空无一人,原本摆放着各种乐器的位置都空荡荡的。 王女士感觉事情不妙,她赶紧查询了这家店的经营状况,结果发现该店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王女士这下彻底没了办法,只能自认倒霉,想着等以后有机会再说。 今年,王女士看到有关于同店受害者的报道,这才意识到自己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她决定再次尝试联系商家,看看能不能解决钢琴和押金的问题,她先联系了新店,可对方根本不理会她。 10月16日,王女士好不容易联系上了曾经的老板曾老板,曾老板却把责任推给了王总,说售后由王总负责。 10月19日,王女士按照约定去验琴。本以为事情能有个转机,可没想到王总验完琴后态度突然变脸。 而曾老板更是过分,直接把王女士拉黑了,还提出了两个让王女士无法接受的方案。 一个方案是要王女士付30个月的租金,这明显不合理,王女士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租了两年,合同到期后根本不应该再支付额外的租金。 另一个方案是让王女士花8900元买下这架钢琴,可王女士根本就不想要这架钢琴了,她只想退琴拿回自己的押金。 王女士试图和对方沟通,做出了一些让步,可对方依旧态度恶劣,坚决拒绝退还押金。 王女士觉得自己明明按照合同履行了义务,商家却这样耍赖,实在是太过分了。 经过一番思考,王女士决定起诉琴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王女士和商家签订了租赁合同,这就意味着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王女士在合同到期前,已经通知了商家退琴,已经尽到了自己的通知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733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王女士在租赁期间,正常使用钢琴,合同到期后要求退琴,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2,商家在王女士通知退琴后,不按时安排人来收琴,这已经构成了违约。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商家不按时收琴,导致王女士无法及时退琴,商家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商家拒绝退还押金,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押金,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而设立的,在王女士已经按照合同履行完自己的义务后,商家应该无条件退还押金。 《民法典》第587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虽然这里说的是定金,但押金和定金有相似之处,商家拒绝退还押金,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3,商家提出让王女士付30个月租金或花8900元买琴的方案,这属于强买强卖行为。 《民法典》第151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王女士根本不愿意接受这两个方案,商家这是在强迫她进行交易,王女士有权拒绝。 从法律角度分析,王女士的诉求是完全合理的,她按照合同履行了义务,商家却违约还提出不合理要求。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王女士有权要求商家收回琴、退还押金,如果因为商家的违约行为给她造成了损失,她还可以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所以,王女士起诉琴行,还是有很大胜算的。

0 阅读:56

猜你喜欢

梅姐说法

梅姐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