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男子要将价值10万的吊篮配件从新乡运到郑州,便在某货运平台下单,运费为

妙之聊生 2025-12-08 11:41:02

河南郑州,男子要将价值10万的吊篮配件从新乡运到郑州,便在某货运平台下单,运费为220元,司机接单后觉得运费太低,又要求加了40块。本以为两三个小时就能送达,谁知一晚上过去了迟迟不见货,运输轨迹也中断了。男子赶紧联系司机,司机委屈表示:你不实在,货物超吨了,必须赔偿我轮胎费、修车费、超吨费、卸车费、误工费等4000块!一听这话,男子血压飙升,觉得对方就是敲诈,果断拒绝。 周先生是做吊篮配件租赁生意的,他干的时间长,路子广,一直以来,干得顺顺当当,可最近却遇到一件窝火的事。 11月29号,他有一批价值10万的配件,需要从新乡长垣运到郑州惠济,为了省心,他就在某货运平台下了单,明确标注,单趟运费220元。 很快,一个姓郭的司机接了单,不过,他觉得这钱有点少,跟周先生商量着再加40块。 周先生也爽快,想着能顺利运到就行,就答应了。当天凌晨12点,货在长垣装车完毕,郭师傅就开车出发了。 按常理,这段路跑完两三个小时就该到了。可周先生左等右等,到了第二天早上6点多,货的影子都没见着。 他赶紧给司机打电话,可谁知,电话死活都打不通。 周先生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再看平台上的车辆定位信息,发现它停在了郑州中牟县不动了。 价值十万的货,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消失了,周先生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遍遍拨打那个打不通的电话。 费了好大功夫,可算是联系上了郭师傅,但他一开口,就要求再次加钱。 而且,这次是狮子大开口,什么车胎费、压车费,七七八八算下来,竟要他掏两千多甚至三千块钱。 周先生一听就火了,这价格也太离谱了,绝对不能接受。 双方没谈拢,为了找回自己的货,无奈之下,周先生只能向记者求助。 根据平台上车辆最后消失的定位信息,记者陪着周先生和他的合作伙伴,一路找到中牟县,结果,在一个厂子里,还真发现了周先生的货。 那些配件已经被卸下车,乱七八糟地堆在地上。 周先生一股火“腾”地就上来了,他当场掏出手机打给郭师傅,质问对方:我的货你给我卸哪儿了? 电话那头,郭师傅的口气强硬:运费没给到位,凭啥告诉你货的事? 货没给我送到地方,你还玩失联,我没找你赔偿就好了,你凭什么要求加钱?下单220,接了单就应该送到,这点契约精神应该有吧。 郭师傅那边也挺生气,他觉得自己很憋屈,因为周先生没说实话,他这批货明显超吨,害得他半路爆胎,自己修车不说,还耽误了不少时间,现在,他要求周先生支付他4000块。 周先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4000块钱?下个单才220,开口就要4000,这不是敲诈是什么。 那么,这4000怎么算出来的?有没有依据呢? 郭师傅报出一堆名目:运输费、轮胎费、修车费、超吨费、压车费、卸车费、误工费、场地费等,零零碎碎凑足了4000块。 周先生觉得这完全是无理取闹,平台运费是220元,超吨费平台最多也就收100,其他的费用从哪儿冒出来是,完全没依据,就是乱要钱。 双方在电话里各执一词,吵得不可开交,最后,郭师傅火冒三丈,他撂下一句:“那你起诉我去吧!” 直接挂断了电话。 周先生心里堵得慌,血压都飙升了,没办法,他又找上了货运平台,谁知客服竟然直接让他起诉司机。 平台这甩手掌柜的态度彻底把周先生惹火了,我是通过平台找的司机,钱给了平台,出事了,平台不是该先想办法解决吗?一句起诉就完了吗? 平台对于司机这种擅自中断运输、关闭定位玩失踪的行为有没有应急处理机制呢?客服并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含糊地说会升级专员处理。 实在没辙了,周先生选择了报警。民警很快来到现场了解情况。 在民警的见证下,周先生只能又叫了一辆车,先把这批配件拉走了,剩下的事情,再逐步解决。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周先生与郭师傅已就运输服务达成合意,最初约定运费220元,周先生又同意追加40元,双方的运输合同已成立且生效。 郭师傅作为承运人,应按约定将货物从新乡长垣运至郑州惠济,但他在运输途中擅自中断运输、失联并要求额外支付4000元费用,既未全面履行运输义务,也违反了诚信原则,属于明显的违约行为。 即便郭师傅主张货物超吨导致爆胎,也应先与周先生协商解决,而非采取中断运输、恶意加价的方式处理。 周先生有权依据此条要求郭师傅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如货物堆放造成的损坏、延迟送达的经营损失等违约责任。 此外,货运平台作为提供交易服务的第三方,若未对入驻司机进行有效管理,也未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应对司机擅自中断运输的情况。 所以,周先生可主张平台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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