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一个 13 岁的小姑娘, 就因为跟妈妈吵了一架,情绪一激动从 26 楼楼顶跳了下去,人当场就没了。 可家属转头告物业要33万赔偿,被法院驳回真不冤! 别觉得物业就得兜底,这事儿里物业可是把该做的都做了。楼顶警示标志清清楚楚,护栏加女儿墙快2米3高,连个缺口都没有,防护标准完全在线。消防门没锁是合规操作,总不能为了防人跳楼就堵死生命通道吧?保安巡逻发现险情立马劝阻报警,真没半点过错。 13岁早该懂高楼攀爬的危险,悲剧根源是亲子沟通的缺失和孩子情绪管理的短板。法律从不会凭情感判案,更不支持“谁弱谁有理”的道德绑架。物业不是万能监护人,没过错就不该为极端行为买单。 这事儿是不是该让更多家庭反思?比起事后找他人追责,平时教会孩子敬畏生命、好好沟通是不是更重要?你觉得家庭教育中最该补上哪一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