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冯某饮酒后死亡案情况如下: 2024年10月1日,冯某一天内参与三场饮

礁石旁垂钓的渔者 2025-12-14 11:26:08

湖南郴州冯某饮酒后死亡案情况如下: 2024年10月1日,冯某一天内参与三场饮酒:中午在丧宴喝约四两白酒,18时与三人在饭店共饮两斤52度白酒,19时50分转场至麻将馆后,又与李某相约喝酒,冯某让刘某帮忙购买两瓶1斤装二锅头,两人半小时内各饮尽1斤。当晚,冯某无证驾驶摩托车返家途中摔倒,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冯某家属将帮其买酒的刘某、共同饮酒的李某、麻将馆经营者肖某兰等多人诉至法院,索赔34万余元。近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家属上诉,维持宜章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冯某自身承担主要责任(因无证驾驶且过量饮酒),共同饮酒的李某担责3%,赔偿3.6万余元。 其余被告(如刘某、肖某兰)未被判决承担责任(搜索结果未提及需担责)。喝酒死亡赔偿 酒后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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