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财产,买不了自己的墓地。 上海46岁独身女子蒋女士突然病逝,她生病的时候住

小鱼泡泡吧 2025-12-17 15:52:19

自己的财产,买不了自己的墓地。 上海46岁独身女子蒋女士突然病逝,她生病的时候住院在重症监护室里,自己存在银行的钱拿不出来,买了保险也不能对接,最后人走了。3万元的救治费用由远房表弟过来垫付。 蒋女士没结婚,没子女,父母早亡,在上海一个人打拼多年。平时看着挺独立,谁也没想到,一场急病,把所有问题都暴露出来。 住进ICU后,每天都是花钱如流水。医院催费,银行卡在身边,密码家属也不知道。银行那边按规定,必须本人到场或走复杂的授权程序,一个昏迷在重症监护室的人,根本做不到。 她名下还有保险,出事前也按要求交了保费。真到用的时候,理赔需要各种材料,住院证明、授权书、签字盖章,病人意识不清,家属身份也不好认定,保险公司一时也没法垫付。 这时候,远房表弟赶过来,先把3万元医疗费垫上,又帮忙联系银行和保险公司。现实很残酷,流程一步都不能少,病情却不等人。等手续能办的时候,人已经走了。 人走了,问题还没结束。因为没有法定继承人,她名下的房产、存款等财产,按法律规定由民政部门接收管理。远房表弟想从这些财产里拿出一部分,给她买块墓地,办个简单的后事,结果卡在了程序上。 民政部门表示,这种情况以前很少遇到,要按规定走司法和民政的统一处置流程,个人不能随便动用。钱确实是她的,却不能马上用来安葬她。 这事看着扎心,其实暴露出几个现实问题。 第一,独身人士一旦突发重病,没有配偶、子女帮忙签字、跑手续,很容易陷入“有钱用不了”的尴尬。 第二,银行和保险的“安全设计”在平时是保护储户和投保人,真到了生死关头,反而变成一道门槛。 第三,对无直系亲属的人,法律有财产接收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用她的钱办她的后事”,还缺少更灵活的配套办法。 从法律角度讲,民政部门按规定办事没错,银行和保险公司守住程序也不算违规。问题出在制度衔接上,没有专门为“突发重病的独居、独身人群”预留通道。 从个人角度看,这就是一个活生生的提醒。 无论结不结婚,有没有孩子,都该提前做三件事: 把重要账户的信息告诉可信任的人,或者写清楚放在安全的地方; 考虑立一份简单遗嘱,写明谁来处理后事、财产怎么用; 买保险时,弄明白紧急情况下的垫付和授权方式,别只看保额。 现实中,像蒋女士这样的人不在少数。城市里独居的中青年人越来越多,很多人觉得“自己还年轻,这些事以后再说”,真遇到意外,留给身边人的就是一堆难题。 这个案例也给相关部门提了个醒。 在坚持安全和规范的前提下,是否可以为重症病人、无亲属患者,设置紧急授权或简化程序,让他们在生命最后一程,至少不用为“自己的钱用不上”而发愁。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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