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第80届联合国大会通过《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并授权加纳于2026年举办签约仪式。 《公约》的重要意义在于赋予陆上运输的运单与海运提单相同的物权效力,直接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供了立法解决方案。 早在2019年,中方基于中欧班列实践提出的立法建议推动了该立法进程。 中国银行江苏分行作为国内首个成功开展公约试点融资的金融机构,参与了该立法的相关推动工作。 《公约》支持电子可转让单证,使得交易各方无需纸质单证即可完成可转让的交易,大幅提升交易效率,降低贸易成本,让内陆国家也能受益。 《公约》赋予电子可转让单证与纸质可转让单证相同的效力,并对可转让单证的电子化进行了认可,为可转让单证的电子化提供了法律支持。 《公约》的前景再美好,也需要各国有效执行,并就可转让单证的技术标准达成一致,才能真正实现便利全球贸易的立法初心。 这个消息真的挺让人惊喜的! 之前内陆贸易的运单没啥物权效力,中小企业想融资特别难,这下终于有靠谱的法律撑腰了! 咱们国家基于中欧班列提的建议还推动了立法,中行江苏分行还做了试点,太给国人长脸了! 希望各国赶紧落实,以后贸易能更省心省钱!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