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朋友不要也罢!重庆一男子和9个朋友聚餐,总共吃了1262元,结果,其余9人都

绾玉说 2025-12-17 21:21:42

这种朋友不要也罢!重庆一男子和9个朋友聚餐,总共吃了1262元,结果,其余9人都陆陆续续借口离开了,最后只剩下男子一人,老板找到他结账,男子却说是朋友组局,应该朋友结账,自己无力支付,看着对方耍赖的模样,餐馆老板直接报了警! 在这个每个人都手机不离手的时代,最昂贵的可能不是这顿饭,而是当你放下手机那一刻,才发现抬头已是“空无一人”。 在重庆九龙坡区的一家街边餐馆里,深夜的寒意远没有人心来得凉薄。这一幕发生得极具戏剧性:一张曾经喧嚣的十人大圆桌,杯盘狼藉间散落着刚才推杯换盏的余温,大鱼大肉倒是吃了不少,可此时坐在桌边的,只剩下张先生一个人。他正埋头沉浸在手机屏幕的方寸世界里,手指不停划动,对自己已经成为那只被朋友选中的“待宰羔羊”浑然不知。 这就是12月10日晚上的一场“局”。原本热热闹闹的聚餐,一直持续到半夜12点,账单金额定格在1262元。这笔钱对于十个人来说,算不上什么巨款,但这正是人性的幽暗之处——没人愿意做那个买单的人。当餐馆老板郑先生拿着账单走过来,不得不大声打破张先生的沉醉:“麻烦结下账。”这一声招呼,瞬间让张先生从虚拟世界跌回了冰冷的现实。 张先生的反应,完美诠释了什么叫“瞬间懵圈”。他环顾四周,刚才那些称兄道弟、甚至可能还给他夹过菜的九个“铁哥们”,早已人间蒸发。就在他刷手机的那段时间里,这场大戏的配角们演技大爆发:有的捂着肚子说要上厕所,有的拿着响起的手机说要去外面接个电话,还有的一脸焦急说是家里突然有急事。理由五花八门,结果殊途同归——全是“尿遁”的高手,脚底抹油跑得比谁都快。 面对老板质疑的目光,张先生急得脸红脖子粗。他的逻辑在很多人看来其实很委屈:“局不是我组的,菜不是我点的,我就是个被喊来蹭饭的凑数的,我身上甚至一分钱都没带,凭什么让我结账?”但在老板眼里,道理没这么复杂:你们是一伙来的,饭吃到肚子里了,剩下九个人跑了,你坐在这儿,这钱不找你要找谁?看着张先生两手一摊的无奈样,这不就是典型的“吃霸王餐”吗?老板为了止损,只能选择报警。 随后的僵局持续了快一个小时,这场面让见多识广的民警都觉得棘手。最荒诞的一幕发生在电话联线环节——好不容易联系上了那位所谓的“组局者”,对方竟然在电话那头理直气壮地哭穷,说是正在“筹钱”。这得是多大的困难户,一千多块钱还得临时筹措?这摆明了就是在拖延时间。在令人几近窒息的尴尬氛围里,为求脱身,张先生无奈之下只得写下承诺书。他不仅押上身份证,还言辞凿凿地约定,次日下午6点前补齐这1262元。 可惜,现实往往比剧本更残酷。到了约定的最后期限,餐馆老板等来的不是转账通知,而是张先生彻底的反悔。原来,这不到一天的时间里,足以让人看清很多人际关系的本质。那位说要“筹钱”的朋友直接玩起了失踪,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像空气一样消失了。这时候张先生回过味儿来了:自己要是真把这钱掏了,那另外九个人不仅白吃白喝,还得在背地里笑话他是“冤大头”。这口气,他咽不下去,于是他也选择了毁约,不想做那个替死鬼。 但这事儿在法律面前,可不由着性子来。根据《民法典》关于连带债务的规定,这十个人就像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属于“共同受益”。餐馆老板作为债权人,完全有权利逮住其中任何一个还在场的人要求全额买单。也就是说,不管张先生心里有多苦,老板找他要这一千二百多块钱,合法合规。至于张先生觉得冤枉,法律也给了出路:他先行垫付之后,拿着付款凭证转身去起诉那九个“饭骗子”,让他们每个人吐出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按AA制算下来,一人也就不到127块钱。 然而现实的吊诡之处就在于此。那逃跑的九个人,大概率就是赌定了张先生不会为了这一百多块钱去较真,赌他怕麻烦、赌他好面子。甚至他们可能觉得,这年头溜了也就溜了,谁还能真追到家里来不成?但他们忘了,现在的餐馆遍布监控,实名制的社交网络和支付手段,想要找到这几个人简直易如反掌。 如若老板真的较真起诉,这九个人面临的不仅是补齐饭钱,还可能得承担诉讼费,更重要的是,一旦“集体恶意逃单”的名声传出去,在这座城市里,他们的信誉基本就宣告破产了。为了一百来块钱的大鱼大肉,把自己的人格踩在脚底下摩擦,这笔账,怎么算都是亏到姥姥家了。 这件事最让人唏嘘的,不是那1262元的账单,而是那一刻的众生相。想必此时陷入进退两难的张先生,看着手机里那几个再也没回复的头像,心里除了愤怒,更多的是心寒。平日里的人五人六,到了买单时刻瞬间现了原形。一场聚餐,像极了一把照妖镜,照出了人心,也筛选了朋友。对于张先生而言,花这一千多块钱认清这帮“损友”的嘴脸,这顿饭虽然吃得憋屈,但这堂社会课,上得可真是深刻透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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