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马某这一扳手,砸碎的不只是倒车镜,而是把自己也砸进拘留所! 据介绍,南川公安连续接到多起私家车倒车镜被毁坏警情。经查,马某认为路边停放的车辆影响了其自驾车辆行驶而心生愤恨,为发泄不满情绪,使用活动扳手损毁多台车辆倒车镜,造成群众财产损失。 路边停车碍事,心中憋火可以理解,但抄起扳手砸向多辆私家车,这已不是泄愤,而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 解气?解恨?法律会让你更“深刻”!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性质恶劣。轻则面临行政拘留、罚款,重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那可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不仅如此,所有造成的损失必须照价赔偿。这一时冲动,换来的是“既打又罚”,经济、自由双双受损,何其不智! 路边停车影响通行,正确的处理方式多的是:联系交警部门处理,或通过市民服务热线反映。城市管理需要过程,但绝不是个人肆意破坏的理由。由着性子胡来,看似逞能图快,实则是将简单的交通问题升级成自己的人生危机。 此案正是最生动的普法课:任何理由都不是违法的借口。面对问题,请选择合法、理性的途径解决。别让一时的愤怒,换来长久的追悔莫及。法律面前,绝无侥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