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逗的就是,12月17日报道,一群天天把“跟国际接轨”挂嘴边的人,突然就急了,就因为有人提了一嘴,要不咱也学学美国,搞个《外国代理人登记法》?你看他们跳脚的样子。[黑线] 最近关于中国是否应建立类似《外国代理人登记法》的讨论,确实触及了国际交流与国内治理中的一个现实议题。 这类法律并非美国独有,澳大利亚,加拿大等不少国家都有相应机制,核心是要求代表外国利益进行特定活动的人士或机构进行登记与信息披露。 这类制度通常针对的是受外国委托,以影响政策或舆论为明确目标的游说活动,并非针对普通的学术交流或商业往来,例如在澳大利亚,登记义务主要关联于为外国政府进行的政治游说行为,日常的文化、教育合作并不在列。 清晰的透明度规则有助于净化公共讨论空间,当某些政策建议或研究报告背后有境外资金支持时,公开关联性能让公众更全面地评估信息,,一份关于环境政策的报告,如果其资助方来自特定国家的相关产业,了解这一背景对解读报告内容无疑是有价值的。 这种透明度并非阻碍交流,而是建立更健康的交流基础,它让诚信的研究者与合作项目更能获得公众信任,因为他们的资金来源与目的经得起审视,公众在参与讨论时,也能对信息的潜在立场有更清晰的认知框架。 全球化时代的国际互动日益复杂,资金与影响力的跨境流动已是常态,建立一套符合国情,界定清晰,程序透明的规则,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常见工具,其目的不是排斥,而是规范,不是阻隔,而是为可持续的开放提供更稳定的制度环境。 法律应如何准确定义“外国代理人”的活动范畴,登记程序如何平衡透明度与行政效率,豁免条款如何保护正当的学术,商业与文化交流,这些具体问题的探讨,比简单的支持或反对更有建设性。 制度的价值在于其实际运行的效果,一个好的透明度规则,应能像路灯一样,既照亮需要看清的道路,又不干扰行人的正常行走,它帮助社会辨别哪些是带着特定任务的影响力运作,从而保护那些真正致力于知识进步与文化理解的交流不受误伤。 让学术回归本真,让我们的发展之路走得更踏实。 “这事没毛病啊,拿谁的钱,替谁发声,光明正大亮出来,让大家自己判断,现在网上好多所谓‘专家解读’,背后金主是谁都不知道,这种才可怕。” “其实很多国家都有类似规定,咱们接轨这个我觉得挺好,真金不怕火炼,正经做研究,搞交流的,根本不怕登记。” “关键是标准谁来定,‘外国影响’和正常学术合作界限在哪,别到时候一堆糊涂账,搞得真正搞科研的人天天填表自证清白,反而耽误正事。” “就像海外华人给国内大学捐笔钱设奖学金,这要登记成‘外国代理人’吗,很多事不是非黑即白,规则得细致,不然容易误伤。” “美国这个法都八十多年了,中间改过很多次,也不是一出来就完美,咱们要是参考,得研究清楚他们踩过哪些坑,别照搬。” “而且各国尺度都不一样,澳大利亚,欧盟的类似规定和美国也有区别,得找到适合咱们国情的平衡点,既防渗透,也不自闭。” “登记了然后呢,信息放在哪里,普通人能不能方便查到,如果还是锁在柜子里,那登记就没意义,必须让公众随时能监督,这制度才有魂。” “别忘了,有些机构可能登记时玩文字游戏,用关联组织,基金会层层掩护,没有严格的核查和惩“以后看研究报告先拉到最后,像看电影字幕彩蛋一样,看看‘本报告由某某基金会赞助播出’。” 如果真有这么一天,你觉得最关键的一步应该是什么? 信源:网易
